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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7-04 02:26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中: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文章来源】:税收征纳. 2020,(1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免税收入的会计核算
四、免税项目需要单独申报
五、注意执行政策和填报纳税申报表不能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混淆
    1. 执行政策。
    2. 填报纳税申报表。



本文编号:32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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