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改增”的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分析
发布时间:2025-03-30 04:59
随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下发,我国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已基本完成。文章正是基于全面"营改增"后,探讨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内容,以及相关的账务处理。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营改增”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内容的变化
1. 委托销售和受托销售
2. 分支机构移送货物
3.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4.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
5. 投资、股东分配、无偿赠送项目
6. 应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项目
三、基于“营改增”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账务处理的变化
1. 委托代销
2. 分支机构移送货物
3. 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办公楼房的建设)
4.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四、结论
本文编号:4038228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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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二、“营改增”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内容的变化
1. 委托销售和受托销售
2. 分支机构移送货物
3.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4.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项目
5. 投资、股东分配、无偿赠送项目
6. 应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项目
三、基于“营改增”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账务处理的变化
1. 委托代销
2. 分支机构移送货物
3. 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办公楼房的建设)
4. 其他视同销售行为
四、结论
本文编号:403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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