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生的课程权力
发布时间:2017-09-21 04:41
本文关键词:论学生的课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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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由的,人的成长和发展不是由外界规限的,而是自我在发自内心的方向上的自我成就,人只有在自我规划想要成为的人时,才是真正的存在。因此,在决定"学什么"的问题上,应该吸纳学生的参与。学生应该享有课程建议权与否决权、课程选择权、课程创编权、课程评价的参与权和解释权。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出版社和学校需要协同合作,以构建完整的课程权力实现机制。
【作者单位】: 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关键词】: 学生 课程权力 学生的课程权力 学生课程代表
【基金】:湖南省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程哲学的学科建构研究”(13YBA136)的部分成果
【分类号】:G632.3
【正文快照】: 一、学生课程权力的缺位美国著名教育变革理论家迈克·富兰(M.Fu11an)曾深刻地指出:“如果在教育变革中学生不具备某些有意义的角色,那么大多数的教育变革,或更确切地说,是大多数的教育都将失败。”[1]通过让学生参与课程决策,将提高整体课程方案的设计质量以及社会满意度,从,
本文编号:89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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