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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虚拟货币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5-03-02 19:06

季钰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摘要: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极大地促进了虚拟网络经济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日常消费,但是虚拟货币的特殊性也为经济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主要从虚拟货币的发行人、持有人及法律秩序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虚拟货币可能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虚拟货币 风险 虚拟经济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其中,网络购物用户为1.08亿,仅大型网游的用户就接近7千万。伴随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虚拟物品得到普遍使用与认可,虚拟货币支付领域也得以不断扩展。但也应该看到,尽管虚拟货币的大量使用提高了发行人的交易效率,方便了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但同样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虚拟货币引发的风险有多种,包括安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破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发行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目前还只是一种约定货币,如果发行人非主观性的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回赎需要,就会形成流动性风险。虚拟货币的发行规模越大,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同时商务活动虚拟网络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更有进一步放大这种风险的趋势。在虚拟网络中,所有的商务活动都表现为货币信息的传递和调配。在网络内流动的不再只是货币现金,其代表的货币量远远超过了实际的货币拥有量,这很容易引起经济泡沫。此外,一些突发事件,诸如重大的安全事故、市场的不利传闻等也会使消费者拒绝使用虚拟货币,要求回赎,从而导致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信息披露风险

作为社会的一员,虚拟货币发行人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发行人在保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的同时也要保证持有人享有的对虚拟货币的知情权。在实践中,平衡二者是很难的,因为很难找到一个很好的标准来评判哪些信息是可以披露的而哪些信息是应该保护的。如果虚拟货币发行人披露不当,就容易泄露商业机密,被竞争对手利用,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如果披露的是其关键技术和数据,则容易被黑客袭击,虚拟的货币发行机制将会遭到破坏,出现虚假的虚拟货币,危机金融秩序的稳定。

3.安全性风险

对虚拟货币的发行人来说,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外部的攻击,系统本身的故障,以及内部人员的蓄意破坏等。首先,黑客攻击和游戏“外挂”是常见的外来风险。黑客通过攻击虚拟货币系统,发现其中的漏洞,故意伪造或编造虚拟货币,虚增虚拟货币的金额,进行非法获益,,如果发行人没有识别出来就需要对这些伪造的数额承担责任,从而造成经济损失。而消费者使用“外挂”程序,加速挣取“游戏币”,会影响到发行人发行的虚拟货币数量,造成其经济损失。其次,由于虚拟空间是由众多节点构成的相互连联系的整体,任何一个节点发生风险都可能威胁到整个网络的安全,严重时会引发整个系统的瘫痪。高科技的网络服务虽然可以快速地进行远程处理,但也会加快风险的积累,一旦聚集的风险同时发生就容易导致资金的损失。此外,在国内发生的虚拟财产盗窃案中,很多是因为内部人员程的蓄意破坏造成的。

二、持有人面临的风险

虚拟货币的持有人面临的风险与发行人的类似,但主要表现在:

1.安全性风险

在虚拟经济中,虚拟货币持有人在开设虚拟账户或使用虚拟货币的过程中会留下自己的信息,一旦账号被盗,持有人拥有的虚拟货币就会丢失,由于很多账号都是采用匿名的方式,丢失的虚拟货币是无法通过挂失找回的,这也就意味着相应的金钱价值的损失。同时,虚拟货币的发行人在同消费者交易时会尽量多的收集消费者的信息,这在客观上为消费者的隐私权带来隐患,消费者的隐私权会因为发行人系统的被入侵而受到侵犯。当前,我国的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加之虚拟货币交易的跨国界性、瞬间性等特点,更加大了虚拟货币持有者的隐私权的保护难度。

    2.破产风险

    虚拟货币是虚拟经济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其发行人不仅要面对来自系统本身的风险,还要面对来自经济领域的风险。而虚拟交易的虚拟性和高科技性,更增加了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一旦发行人对风险的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经营上的失败,甚至导致破产。由于虚拟经济的特殊性,虚拟货币的发行人承受的破产风险是极高的,甚至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这就意味着一旦虚拟货币的发行人破产,连锁反应的存在会使得虚拟货币的持有人面临其无法承受的风险。

三、虚拟货币对法律秩序的冲击

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虚拟货币也迅速发展。但是由于虚拟货币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等特点,加之规范网络金融行为的立法跟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使得发行人和持有人面临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比较常见的是利用网络进行洗钱、赌博和逃税。

虚拟货币的特殊性为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首先,虽然我国通过了《反洗钱法》,但是并没有建立健全的虚拟货币监管机制,不能对发行人进行有效地反洗钱管理。加之虚拟货币的虚拟性也使得追查活动更加困难,难以掌握到有利的证据。其次,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虚拟经济的发展,虚拟货币的跨境流动也日益频繁,在方便国际间支付的同时,如何防止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行为的发生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虚拟货币可能沦为赌博的工具。现在出现了不少提供输赢游戏币的网络游戏,游戏玩家只有购买了虚拟货币才能够玩游戏,而每次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提供者都会抽取一定金额的游戏币,玩家玩得次数越多,赌额越大,赌注的消耗也会越快,虚拟货币的提供者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尽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下发过《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通知》,试图规范网络赌博活动,但是许多网络服务商并不不承认其行为是组织赌博,因为对于虚拟货币尚且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就更加无法认定输赢游戏币的游戏活动是否属于赌博活动。

虚拟货币成为逃税的工具。首先,同传统的商务活动不同,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商务活动实现了无纸化的操作,许多交易活动可以被记录也可以不被记录,甚至在记录后也可以被轻易修改而不留痕迹,这就为传统的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难度。其次,由于网络虚拟交易的国际化发展,传统贸易方式下形成的国际税收准则和管理办法也不再适用,这就加大了国际间税收协调的难度。

 

参考文献

1.苏宁:《虚拟货币的理论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陈艺云:《电子货币反洗钱与隐私保护问题探析》,《集团经济研究》2006年第1期。



本文编号: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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