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监管
发布时间:2021-03-25 11:23
近年来,私募基金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面对证券法等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私募基金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不符合证券法精神与证券市场操作规则的现象。在对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的过程中,针对私募基金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配合我国阳光私募计划的推出,有必要对私募基金做出系统性的立法规定。私募基金发行中,除对非公开发行行为方式做出更为详尽的立法规定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如何界定特定投资者的问题。在关于适格投资者的具体界定标准中,对自然人适格投资者采用最低投资限额之规定,并采取不允许非适格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之观点,较其他国家、地区的规定略有不同。在私募基金份额的转售限制方面,可适当借鉴台湾证券交易法的相关规定,分不同情况对转售人的持有期限、转售份额数量以及一定期限内的转售频率做出相区别的规定。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提倡不负有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私募基金发行人建立与投资者的内部信息交流平台,以达到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广东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前言
2. 私募基金的类型与法律监管
2.1 私募基金的类型
2.2 私募基金监管的立法定位
3. 我国私募基金发行的立法监管
3.1 我国现行立法与私募发行现状
3.2 美国证券法中的私募发行之历史沿革与现行规定
3.3 我国私募基金发行的立法建议
4. 我国私募基金运营之立法监管
4.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4.2 国外私募基金运营制度的立法与现状
4.3 我国私募基金运营制度之建立与完善
5. 我国私募基金转售限制之立法监管
5.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5.2 其他国家与地区的转售限制规定
5.3 我国私募基金转售限制制度构建之建议
6. 我国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之立法监管
6.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6.2 外国法律制度之规定
6.3 我国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与完善之探索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私募基金的基金(PEFOF)的运作模式和发展建议[J]. 赵燕,王洁. 金融与经济. 2011(02)
[2]浅析私募基金的法律性质[J]. 邱吉,王瑛. 法制与社会. 2010(08)
[3]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思考[J]. 邓小勇.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05)
[4]中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研究[J]. 曹文娟. 知识经济. 2010(01)
[5]论我国私募基金的规制[J]. 张安毅.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9(03)
[6]欧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 王海峰,刘莉君.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08(06)
[7]论对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制[J]. 李赛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8(05)
[8]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新动向的思考[J]. 刘国泰,翁黎棋. 商场现代化. 2008(25)
[9]我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 田慧芬. 金融经济. 2007(24)
[10]全球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及在中国的前景[J]. 樊志刚,赵新杰. 金融论坛. 2007(10)
本文编号:3099596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广东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前言
2. 私募基金的类型与法律监管
2.1 私募基金的类型
2.2 私募基金监管的立法定位
3. 我国私募基金发行的立法监管
3.1 我国现行立法与私募发行现状
3.2 美国证券法中的私募发行之历史沿革与现行规定
3.3 我国私募基金发行的立法建议
4. 我国私募基金运营之立法监管
4.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4.2 国外私募基金运营制度的立法与现状
4.3 我国私募基金运营制度之建立与完善
5. 我国私募基金转售限制之立法监管
5.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5.2 其他国家与地区的转售限制规定
5.3 我国私募基金转售限制制度构建之建议
6. 我国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之立法监管
6.1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践现状
6.2 外国法律制度之规定
6.3 我国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与完善之探索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私募基金的基金(PEFOF)的运作模式和发展建议[J]. 赵燕,王洁. 金融与经济. 2011(02)
[2]浅析私募基金的法律性质[J]. 邱吉,王瑛. 法制与社会. 2010(08)
[3]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思考[J]. 邓小勇.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05)
[4]中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研究[J]. 曹文娟. 知识经济. 2010(01)
[5]论我国私募基金的规制[J]. 张安毅.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9(03)
[6]欧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 王海峰,刘莉君.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08(06)
[7]论对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制[J]. 李赛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8(05)
[8]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新动向的思考[J]. 刘国泰,翁黎棋. 商场现代化. 2008(25)
[9]我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 田慧芬. 金融经济. 2007(24)
[10]全球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及在中国的前景[J]. 樊志刚,赵新杰. 金融论坛. 2007(10)
本文编号:309959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jinrongzhengquanlunwen/3099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