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智:缓解民族地区慢性贫困之行动逻辑
发布时间:2020-11-15 06:15
文章基于CFPS微观数据实证研究了我国民族地区家庭的贫困成分、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民族地区家庭的贫困发生率总体上呈下降之势,但是以家庭人口数为权重计量的慢性贫困略有上升。沉淀教育存在门限效应,"扶智"直至大专及以上的劳动力才会显著缓解慢性贫困,而同时增量教育中大专及以上的在校生又显著加重慢性贫困,两者间存在矛盾;另外,技能培训对贫困各成分产生全局性影响,户主受教育平均水平的提高能抑制慢性贫困,这种影响能够通过技能培训产生扩大效应。据此,文章提出了应出台民族地区乡村教育特别法案、人才分智管理与培养规划、大力推广普通话、融合民族语言与汉语等的建议。
【部分图文】:
旨在改变面子“要致富先修路”朴素的观点隐含着丰富的中国哲学思想,其逻辑动能起点切合国家基础设施薄弱、长时期无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格局,提出冲破贫困地区和群众发展面临着多重隐形锁定的途径,其中最主要的是设施隐形墙、民生隐形墙及资源隐形墙,如图1所示。后两者与前者息息相关,三者相互影响,彼此强化,严重阻碍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致使贫困人口脱贫无门、致富无路。“要致富先修路”的逻辑动能正是对以交通设施为主要代表的基础设施缺乏所引发的功能性问题的高度概括,旨在通过改善资源输送条件,逐步撕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约束的隐形网,由此可进一步归结为“资源输送”动能,其从个体、群体到区域逐步递进得以由具体向抽象演化的表征。首先,面向个体和群体的救济式和机会式扶贫。前者是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托重要节日,延伸其职能,将经济资源直接输送到个体手中,通过直接补贴等微观方式拉升贫困个体的收入,缓解其生活贫困;后者主要是将城市或其他地区的机会(包括就业、创业机会)转输给贫困地区的群众,促进其就业创业,提高他们脱贫的几率。两者都是局部资源的重组过程,其背后的共同逻辑是在“修路”彰显功能性效应之前,以点面对接方式缓解贫困人口的焦虑情绪。其次,面向区域的开发式扶贫是以整体性开发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以面带面拉高人们的收入,这是中国扶贫开发的精髓所在,典型表现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投入,如村村通工程等,通过“修路”将贫困区域和全国主要通道联通,畅通贫困区域资源流动的约束,特别是促进开发性的要素资源流向乡村和贫困地区,推进贫困地区的整体开发,降低其贫困的空间粘度。
然而,对每一个家庭而言,由于不同形态和阶段的教育是共存的,可能使上述命题趋于复杂:一方面,处于投资形态与否的两种不同教育对贫困的影响存在着相反的驱力,教育投资支出流(称为增量教育)可能拉升贫困家庭负担,加剧家庭贫困程度,进而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家庭对教育的投资意愿;而已结束投资并加入到生产中的教育(称为沉淀教育)可能带来的收益流会减缓家庭贫困,从而可能激起教育投资的信心。另一方面,囿于中国特殊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偏远民族地区的家庭承受能力脆弱,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成本支出具有累加性和偶然性双重特征,对家庭贫困不同成份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有必要作更为细致的实证分析。据此,本文尝试在现有文献结论的基础上,从家庭生态的视角去思考教育与贫困间的作用关系,并建立如图2所示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现有文献如Becker(1995)、林乘东(1997)和Marshall(2004)等认为教育能增加收入减缓贫困;同时,少数学者认为教育加剧贫困(张宏军,2010),但是两方观点均回避了对教育形态的细分,相关结论有待进一步澄清。本文将教育分为沉淀教育、增量教育和其他教育,分别对应拥有不同教育层次的劳动力数量的正规教育、正在上学的在校生数量的正规教育和其他技能培训等,试图分析不同教育对家庭贫困的作用机制。其次,在扶贫工作由外转内的背景下,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研究的关注焦点是与贫困家庭密切相关的“自身要素”,即自变量主要纳入家庭中各教育层次的劳动力数、不同教育层次的在校生数、户主的基本特征、家庭的各类收入等。
【相似文献】
本文编号:2884443
【部分图文】:
旨在改变面子“要致富先修路”朴素的观点隐含着丰富的中国哲学思想,其逻辑动能起点切合国家基础设施薄弱、长时期无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格局,提出冲破贫困地区和群众发展面临着多重隐形锁定的途径,其中最主要的是设施隐形墙、民生隐形墙及资源隐形墙,如图1所示。后两者与前者息息相关,三者相互影响,彼此强化,严重阻碍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致使贫困人口脱贫无门、致富无路。“要致富先修路”的逻辑动能正是对以交通设施为主要代表的基础设施缺乏所引发的功能性问题的高度概括,旨在通过改善资源输送条件,逐步撕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约束的隐形网,由此可进一步归结为“资源输送”动能,其从个体、群体到区域逐步递进得以由具体向抽象演化的表征。首先,面向个体和群体的救济式和机会式扶贫。前者是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托重要节日,延伸其职能,将经济资源直接输送到个体手中,通过直接补贴等微观方式拉升贫困个体的收入,缓解其生活贫困;后者主要是将城市或其他地区的机会(包括就业、创业机会)转输给贫困地区的群众,促进其就业创业,提高他们脱贫的几率。两者都是局部资源的重组过程,其背后的共同逻辑是在“修路”彰显功能性效应之前,以点面对接方式缓解贫困人口的焦虑情绪。其次,面向区域的开发式扶贫是以整体性开发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以面带面拉高人们的收入,这是中国扶贫开发的精髓所在,典型表现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量投入,如村村通工程等,通过“修路”将贫困区域和全国主要通道联通,畅通贫困区域资源流动的约束,特别是促进开发性的要素资源流向乡村和贫困地区,推进贫困地区的整体开发,降低其贫困的空间粘度。
然而,对每一个家庭而言,由于不同形态和阶段的教育是共存的,可能使上述命题趋于复杂:一方面,处于投资形态与否的两种不同教育对贫困的影响存在着相反的驱力,教育投资支出流(称为增量教育)可能拉升贫困家庭负担,加剧家庭贫困程度,进而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家庭对教育的投资意愿;而已结束投资并加入到生产中的教育(称为沉淀教育)可能带来的收益流会减缓家庭贫困,从而可能激起教育投资的信心。另一方面,囿于中国特殊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偏远民族地区的家庭承受能力脆弱,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成本支出具有累加性和偶然性双重特征,对家庭贫困不同成份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有必要作更为细致的实证分析。据此,本文尝试在现有文献结论的基础上,从家庭生态的视角去思考教育与贫困间的作用关系,并建立如图2所示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现有文献如Becker(1995)、林乘东(1997)和Marshall(2004)等认为教育能增加收入减缓贫困;同时,少数学者认为教育加剧贫困(张宏军,2010),但是两方观点均回避了对教育形态的细分,相关结论有待进一步澄清。本文将教育分为沉淀教育、增量教育和其他教育,分别对应拥有不同教育层次的劳动力数量的正规教育、正在上学的在校生数量的正规教育和其他技能培训等,试图分析不同教育对家庭贫困的作用机制。其次,在扶贫工作由外转内的背景下,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研究的关注焦点是与贫困家庭密切相关的“自身要素”,即自变量主要纳入家庭中各教育层次的劳动力数、不同教育层次的在校生数、户主的基本特征、家庭的各类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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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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