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化进程中的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9 12:14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由边境谈判到定期会晤再发展到最终创立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乌兹别克斯坦以创始国身份加入该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后,注重加快自身机制化建设,逐步完善和健全组织机构构建,形成了元首会议、政府首脑会议等定期会议制度,成立了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此外,该组织十分重视组织内部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是该组织的宪法性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在区域安全合作和经济合作等具体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和实质性成果。可以说,上海合作组织不断走向机制化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特创,树立了区域性国际组织发展的新模式。随着该组织机制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备,上海合作组织必将越来越显示出更强大的生命力与感召力。本文试图从相对动态的角度,采用国际组织法的相关理论对该组织的机制化过程、性质、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和法律秩序,以及该组织在安全合作以及经济合作两个重要领域的相关法律秩序作一初步探讨。
【学位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6
【中图分类】:D922.29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化
第一节 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组织
(一) 国际机制理论
(二) 国际机制与国际组织
(三) 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组织法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化进程
(一) “上海五国”机制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初创
(三) 上海合作组织的全面务实合作阶段
第二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
(一)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二) 一般性的国际组织
(三) 开放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一)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三) 上海合作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第三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法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
(一) 会议机制
(二) 常设机构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制度
(一) 成员的类型
(二) 观察员制度
(三) 成员资格的取得
(四) 成员资格的终止
第三节 决策程序规则——协商一致的表决机制
(一) 协商一致表决机制的概述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协商一致表决机制
第四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宪法性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一)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二)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内容
(三)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生效和修改
(四)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保留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决议
(一) 内部决议
(二) 外部决议
第三节 国际法原则——“上海精神”
(一) “上海精神”的内涵
(二) “上海精神”与“万隆精神”
第五章 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安全合作领域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安全合作的机制
(一) 体制
(二) 宗旨和原则
第二节 安全合作领域的基本法律文件
(一) 《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定》
(三)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协定》
(四) 其他法律文件和决议
第三节 安全合作领域的内容和活动
(一) 解决边界问题,加强军事互信
(二) 共同打击三股邪恶势力
(三) 安全执法,打击走私贩毒等跨国犯罪行为
(四) 开展军事合作,进行军事演习
第六章 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经济合作的基础
(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开展经济合作的优势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开展经济合作的障碍
第二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文件
(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及其议定书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落实措施计划
第三节 经贸部长会晤机制
(一) 经贸部长会晤机制
(二) 高官委员会
(三) 专业工作组
第四节 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
(一) 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 开展经济合作
第七章 评析上海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小结)
(一) 上海合作组织的现状分析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前景及建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60886
【学位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6
【中图分类】:D922.29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化
第一节 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组织
(一) 国际机制理论
(二) 国际机制与国际组织
(三) 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组织法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制化进程
(一) “上海五国”机制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初创
(三) 上海合作组织的全面务实合作阶段
第二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
(一)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二) 一般性的国际组织
(三) 开放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一)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三) 上海合作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第三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法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
(一) 会议机制
(二) 常设机构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制度
(一) 成员的类型
(二) 观察员制度
(三) 成员资格的取得
(四) 成员资格的终止
第三节 决策程序规则——协商一致的表决机制
(一) 协商一致表决机制的概述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协商一致表决机制
第四章 上海合作组织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宪法性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一)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二)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内容
(三)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生效和修改
(四) 《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保留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决议
(一) 内部决议
(二) 外部决议
第三节 国际法原则——“上海精神”
(一) “上海精神”的内涵
(二) “上海精神”与“万隆精神”
第五章 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安全合作领域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安全合作的机制
(一) 体制
(二) 宗旨和原则
第二节 安全合作领域的基本法律文件
(一) 《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定》
(三)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协定》
(四) 其他法律文件和决议
第三节 安全合作领域的内容和活动
(一) 解决边界问题,加强军事互信
(二) 共同打击三股邪恶势力
(三) 安全执法,打击走私贩毒等跨国犯罪行为
(四) 开展军事合作,进行军事演习
第六章 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秩序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经济合作的基础
(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开展经济合作的优势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开展经济合作的障碍
第二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文件
(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及其议定书
(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落实措施计划
第三节 经贸部长会晤机制
(一) 经贸部长会晤机制
(二) 高官委员会
(三) 专业工作组
第四节 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
(一) 贸易投资便利化
(二) 开展经济合作
第七章 评析上海合作组织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小结)
(一) 上海合作组织的现状分析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前景及建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4条
1 何卫刚;国际机制理论与上海合作组织[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3年05期
2 高飞;上海合作组织研究综述[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年04期
3 杨泽伟;再论国际组织决议的法律效力问题[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06期
4 何希泉,许涛,冯玉军,尚前宏,沈碧莲;上海合作组织与区域合作[J];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06期
本文编号:286088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quyujingjilunwen/2860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