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票据法》中的正当持票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0 11:51
正当持票人制度是英美法系票据法为了促进票据流通而设立的制度,在符合正当持票人构成要件时,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不受票据义务人的抗辩,基于同样的立法目的,日内瓦法系票据法设立了票据抗辩切断制度,我国也在立法模式上采用了票据抗辩切断制度,但是我国还吸收了部分英美法系正当持票人制度的因素,本文通过比较英美法系的正当持票人制度与我国的票据抗辩切断制度,在具体的关键节点上的不同以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效果的不同,来为我国票据相关制度完善提供思考。通过比较,两种制度的共同点体现在对持票人要件的要求以及对票据权利瑕疵的不知情。不同点主要集中在持票人的主观善意和票据对价的支付上,同时与正当持票人制度相关的票据债务人间接后手问题,尤其是回头背书和质押背书中的正当持票人权利也受到重点讨论。持票人主观状态认定上,害意标准被普遍认可,我国票据法采取的单纯认识标准不尽合理。我国票据法以在持票人主观状态上采用善意与恶意的概念区分,这种概念区分首先在逻辑上不够周延,并且通过知情与否来推定这两个状态的认定方法也不尽合理。而采用善意与非善意的概念并将知情与不知情情况的进一步区分对待,即能够增加法律概念的周延性也能使得重大过失等...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持票人两种保护模式分析
1.1 正当持票人模式
1.1.1 构成要件
1.1.2 正当持票人的限制
1.1.3 正当持票人后手权利
1.2 抗辩切断模式
1.2.1 抗辩类型
1.2.2 抗辩的切断及其例外
1.2.3 抗辩的切断与限制区分
1.3 两种机制共同点
1.3.1 持票人
1.3.2 票据瑕疵的不知情
2 持票人的主观恶意与善意
2.1 持票人恶意的认定
2.1.1 恶意认定标准
2.1.2 恶意与善意之逻辑关系
2.1.3 抗辩限制中的重大过失
2.2 持票人主观状态认定的切断
2.2.1 主观状态认定时间上的切断
2.2.2 主观状态认定对人的切断
2.3 非善意的间接后手
2.3.1 善意中间人的知情后手
2.3.2 回头背书中的知情人
2.3.4 质押背书中的知情
3 对价的支付
3.1 对价支付认定的标准
3.1.1 对价构成的认定
3.1.2 对价支付的整体认定
3.1.3 对价支付的单独认定
3.2 对价支付之必要性
3.2.1 美国票据法之相对严格要求
3.2.2 中国票据法之绝对严格要求
3.2.3 《联合国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之非构成要件要求
3.3 间接后手之对价
3.3.1 一般间接后手的对价
3.3.2 回头背书中的对价
3.3.3 质押背书中的对价
4 我国正当持票人的构建
4.1 构建合法持票人规则
4.1.1 收款人与部分被背书人
4.1.2 能证明票据权利归属的票据占有人
4.2 完善主观要件规范
4.2.1 善意与非善意认定标准的完善
4.2.2 完善非善意当事人的追索制度
4.3 构建完善的对价制度
4.3.1 建立完善的对价标准
4.3.2 适度放宽对价的必要性要求
4.4 完善非善意持票人后手相关规定
4.4.1 一般转让背书中非善意持票人的后手
4.4.2 特殊类型背书中非善意持票人的后手
5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446859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持票人两种保护模式分析
1.1 正当持票人模式
1.1.1 构成要件
1.1.2 正当持票人的限制
1.1.3 正当持票人后手权利
1.2 抗辩切断模式
1.2.1 抗辩类型
1.2.2 抗辩的切断及其例外
1.2.3 抗辩的切断与限制区分
1.3 两种机制共同点
1.3.1 持票人
1.3.2 票据瑕疵的不知情
2 持票人的主观恶意与善意
2.1 持票人恶意的认定
2.1.1 恶意认定标准
2.1.2 恶意与善意之逻辑关系
2.1.3 抗辩限制中的重大过失
2.2 持票人主观状态认定的切断
2.2.1 主观状态认定时间上的切断
2.2.2 主观状态认定对人的切断
2.3 非善意的间接后手
2.3.1 善意中间人的知情后手
2.3.2 回头背书中的知情人
2.3.4 质押背书中的知情
3 对价的支付
3.1 对价支付认定的标准
3.1.1 对价构成的认定
3.1.2 对价支付的整体认定
3.1.3 对价支付的单独认定
3.2 对价支付之必要性
3.2.1 美国票据法之相对严格要求
3.2.2 中国票据法之绝对严格要求
3.2.3 《联合国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之非构成要件要求
3.3 间接后手之对价
3.3.1 一般间接后手的对价
3.3.2 回头背书中的对价
3.3.3 质押背书中的对价
4 我国正当持票人的构建
4.1 构建合法持票人规则
4.1.1 收款人与部分被背书人
4.1.2 能证明票据权利归属的票据占有人
4.2 完善主观要件规范
4.2.1 善意与非善意认定标准的完善
4.2.2 完善非善意当事人的追索制度
4.3 构建完善的对价制度
4.3.1 建立完善的对价标准
4.3.2 适度放宽对价的必要性要求
4.4 完善非善意持票人后手相关规定
4.4.1 一般转让背书中非善意持票人的后手
4.4.2 特殊类型背书中非善意持票人的后手
5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44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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