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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创新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14-09-27 10:30
  要:在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邓小平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并辩证发展、不断丰富党的群众路线,提出诸多科学论述,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群众路线贯彻统一,肯定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并提出了“两个标准”,辩证地认识了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关系,为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邓小平   党的群众路线   理论   创新
 
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同中国革命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独创了“群众路线”这一独特理论武器,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也是党一切政策、理论和方针的集中体现。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始终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判断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坚定不移地为党的群众路线注入时代精神,创新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形成与发展概述
早期的共产党人创建了工会,深入到群众中,与工人群众建立了密切联系,确立了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的首要任务,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与工农运动不断结合。1928年,李三立与江浙地区主要负责人交谈时,提出了“在总体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①],首次提到了“群众路线”一词。1929年,在《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周恩来再次使用了“群众路线”,明确指出“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关于没收地主豪绅财产问题,“一定要经过群众路线”。
1943年,毛泽东比较系统阐述了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以及如何实施:“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②],使得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基本形成并逐渐走向成熟形态。随后,刘少奇又进一步完善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如“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向人民群众学习”等。
1965年,邓小平在党的第八次人大会议上对群众路线又做了完整论述:一是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他重点强调了服务人民、帮助人民群众争取和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途径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而不能脱离群众,或站在人民群众之上。
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是毛泽东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同中国实情结合起来形成的优秀成果,是党在艰难环境里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他将民主政治纳入到了群众路线中,开创了群众路线与政治的结合,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邓小平结合新的实践,在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二、邓小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
在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邓小平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断创新发展党的群众路线。如何正确的看待人民群众的自主行为,如何满足和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希望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要求,如何重拾人民群众的信心、团结和发挥人民群众力量以及实现群众路线理论与时俱进等问题的回答促进了邓小平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创新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群众理论增添了新的活力,也为新时期坚持与贯彻好群众路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一)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前提。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改革开放政策形成和发展取得动力支持。邓小平在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客观规律,相信和依靠群众,积极教育和引导群众,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给予充分的尊重与肯定,保证了群众路线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邓小平要求全党进一步解放思想,高度重视和热情支持群众的创造精神,认真总结和推广群众经验,他曾在讲话中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③]邓小平对人民群众在生产实践中创造出的新事物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将安徽基层农民创造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起来,成为党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政策,历史性地转变了农村面貌,从而使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后来建设经济特区时,邓小平提出:“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④]这正是由于邓小平对各地区人民群众智慧的尊重和支持,才得以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建立经济特区,从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
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向人民学习、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⑤]等科学论断。邓小平结合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斗争实践,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科学内涵,确立了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是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他简要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⑥]
人民群众利益至高无上。只有解决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努力践行政府各项工作“一切为了群众”的宗旨,才能从根本上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被重新确立为国家工作中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邓小平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放在第一位,认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⑦]邓小平认为,群众路线工作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党群关系中也包含着物质利益关系,在工作中只讲革命,不讲物质利益是一种唯心论,他反复强调生产力发展快慢、人民生活水平高低是评判改革开放中一切工作得失的唯一标准,群众路线的首要任务是关心群众生活,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
(三)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传家宝
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劳动群众作为物质生产承担者,创造了人民所必需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这些物质、精神财富共同构成了社会与历史。毛泽东首先继承了这一理论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强调“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⑧],并揭示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发展的创造者和决定者主要体现在他们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邓小平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群众路线理论,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⑨]他肯定了群众路线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上的,始终认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力量源泉全部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只要我们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建立深厚的血肉联系,任何障碍和困难都可以解决。
(四)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又坚持下去,这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的基本方法。1981年,邓小平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⑩]他还多次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疾苦,脚踏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做到从点滴小事上为群众着想,并且牢牢把握群众路线这一党的长期传统,时刻注意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将群众工作、农村工作做到家、做到位。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1979年,邓小平在《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同群众商量办事,共同克服困难。”[11]他强调,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同人民一起商量着办事”,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1980年,他就严重地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1992年,他在南方讲话中再次指出“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很多旧问题和新问题,邓小平认为只有“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12],才能克服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各种困难,汇集强大的人民力量,顺利地完成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
三、邓小平对群众路线理论的突出贡献
邓小平在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群众路线贯彻统一,肯定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并提出了“两个标准”,辩证地认识了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关系,为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群众路线贯彻统一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首先提到的是解放思想,使思想路线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这就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与群众路线的正确贯彻的统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贯彻群众路线做好了思想保证,贯彻群众路线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途径。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它在本质上同群众路线相一致,坚持两者的辩证统一是邓小平群众路线思想的重要特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则从根本上为发展生产力做好了铺垫,实事求是意味着要解放思想,也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邓小平始终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强调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主要来自于实事求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一条经验是,紧跟毛泽东就会胜利,离开毛泽东就要失败;而在社会主义时期,这条推论在逻辑上违背了客观规律,使党内出现了一些重大失误,最为惨痛的教训就是“文化大革命”。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会议上,针对当时党内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良倾向,强调了在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中,要善于正确总结群众经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再次提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两条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13]他重点强调了两者的特别重要性,明确了我们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自觉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运用于革命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提出了两个标准:“人民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努力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他认为,党和政府的工作好坏与否,不能用自己的主观意愿来评判,而是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群众意志与利益的代表,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邓小平在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中指出,我党所有的事情和工作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人民群众的标准为最根本的衡量尺度,正如他指出的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后来邓小平把检验标准提高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败的标准。
邓小平站在社会主义的本质、发展规律以及基本国情的高度,揭示了发展生产力与实现共同富裕两者不可分割的联系,揭示了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与“人民标准”有机统一对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意义。他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融为一体,从而使社会主义改革的动力和目标直接统一,人民群众既是改革开放的主体和动力,又是改革开放的目标和目的,改革的根本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邓小平从人民群众追求富裕、摆脱贫困的强烈愿望出发,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路线,推广农民自己创造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对外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力推动城市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尺度作为判别是非的标准,人民利益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内容和衡量标准,使党的群众路线逐渐成为党的根本政治路线。
邓小平提出了人民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论断,把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与国家政策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了一起,在推动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只有坚持用“两个标准”来检验工作的成败,才能保障群众路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正确认识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的关系
在早期革命中,党开展革命斗争主要采取群众运动,利用革命运动的声势来号召人民大众积极参加革命斗争。部分同志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思维定势,习惯依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党内矛盾,最终引发了许多错误。邓小平结合革命实践,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指导原则,为如何贯彻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
第一,群众运动要坚持群众自觉自愿,由群众团体自身去组织和领导发动主体。党政机关不要干涉或包办代替、行政施压,而要依靠培养起来的群众领袖开展正确的群众运动。1943年,邓小平就总结出“群众运动具有一定的自流性和盲目性”[14],认为在群众运动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党的领导,否则极易发生过火行为和难以驾驭现象。因此,党的指导作用是实现党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防止群众运动中的自流行为,掌握群众运动的基本规律,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党的政策化为群众的行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第二,群众运动只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1961年,他曾明确指出群众运动“只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如果一年到头运动就没有劲了,就变成浮夸、形式主义了,实际上违反了群众意志,脱离了群众”[15]。邓小平依据客观规律及建设任务特点,运用不同方法组织群众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现代化不能用“大跃进”的方法,必须坚持稳定、持续、协调的发展方针;进行阶级斗争,打击各种敌对分子,“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16],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对于人民内部的各种思想问题及其他各种矛盾,要通过说服教育、健全法制和完善制度来解决等。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900、1031、1094-1095页。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9、382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128、229、257、342、368、
  371页。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7-72、295页。
[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年版,第52页。
[6]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
   第565页。
 


[①]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5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900页。
[③]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82页。
[④]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9页。
[⑤]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4-1095页。
[⑥]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7页。
[⑦]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8页。
[⑧]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31页。
[⑨]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68页。
[⑩]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29页。
[1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42页。
[1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5页。
[14]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7-72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95页。
[16]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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