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及其伦理价值
发布时间:2020-09-01 09:52
社会体制的转型,引发了中国政治国家、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的三重分化,如何建构三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新关系模式,如何合理界定市民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引起了政治学、社会学诸学科的关注。笔者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选择“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市场经济”的三分范式探析市民社会的伦理价值。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应然”界定,旨在诉求国家治理模式的转换,实现善治。正视市民社会在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力量,有利于道德运行机制的健全,实现从伦理的阶级性研究到社会性研究视域的转换:有利于道德建设侧重点的转换,强化市民社会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力;有利于道德权利意识的塑造,强化社会的自我管理意识。总之,完善健全市民社会的社会生态系统,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全面、科学发展。
【学位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4
【中图分类】:B82
本文编号:2809583
【学位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4
【中图分类】:B8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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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富丽;刑法谦抑实现论纲[D];吉林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80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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