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的伦理规制及其限度
发布时间:2020-12-29 06:32
目前,大数据技术正在迅速兴起,它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与此同时,在伦理方面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隐忧,对大数据技术进行伦理规制势在必行。但是,对大数据技术进行伦理规制又不能违背技术本身进步的逻辑,伦理规制要遵循必要的限度,避免道德扩大化,保持大数据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规制的必要统一。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学报. 2019年05期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二、大数据技术伦理规制的必要性
三、如何对大数据技术进行伦理规制
四、大数据技术伦理规制的限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数据隐私伦理问题研究[J]. 唐凯麟,李诗悦. 伦理学研究. 2016(06)
[2]大数据技术的伦理问题[J]. 邱仁宗,黄雯,翟晓梅. 科学与社会. 2014(01)
[3]技术祛魅与道德祛魅——现代生命技术道德合理性限度反思[J]. 高兆明. 中国社会科学. 2003(03)
[4]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学:论汉斯·约纳斯[J]. 张旭.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02)
[5]新的全球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J]. 胡鞍钢,周绍杰. 中国社会科学. 2002(03)
本文编号:2945190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学报. 2019年05期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与大数据技术
二、大数据技术伦理规制的必要性
三、如何对大数据技术进行伦理规制
四、大数据技术伦理规制的限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数据隐私伦理问题研究[J]. 唐凯麟,李诗悦. 伦理学研究. 2016(06)
[2]大数据技术的伦理问题[J]. 邱仁宗,黄雯,翟晓梅. 科学与社会. 2014(01)
[3]技术祛魅与道德祛魅——现代生命技术道德合理性限度反思[J]. 高兆明. 中国社会科学. 2003(03)
[4]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学:论汉斯·约纳斯[J]. 张旭.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02)
[5]新的全球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J]. 胡鞍钢,周绍杰. 中国社会科学. 2002(03)
本文编号:294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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