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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有无正义边界?

发布时间:2021-03-14 09:39
  无论是主动态还是被动态的仁爱实践,均有行为合理性及其限度问题,均有权利边界。即便是自愿的仁爱行为,亦会受到正义的限制,不得以施予仁爱为理由强行伤及他者或社会的重大利益。在特殊条件下,甚至可以有合理理由拒绝仁爱行为,这种拒绝既可以来自施予方,亦可来自接受方。在对本民族国家成员负责基础之上,不伤害受援对象的尊严、自我责任感与生产性精神,构成对非本民族国家及其成员仁爱行为的合理边界。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3(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仁爱是否有正义边界
三、是否有合理理由拒绝仁爱行为
四、民族国家的仁爱行为有权利边界吗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仁爱”与“正义”:和解及其可能[J]. 高兆明.  伦理学研究. 2017(04)



本文编号:308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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