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7-12-06 02:23
本文关键词: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
【摘要】: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有三个,即Mensch(人)、Person(人、个人)与Individuum(个体),其历史文化内涵有重大差别。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经典文本的中文翻译对"个体"(Individuum)与"个人"(Person)、"个性"(Individualitat)与"人格"(Persnlichkeit)这两组概念不加区分,除了Individuum一词外,基本上都译成了"个性",这样就弱化了马克思植根于启蒙思想传统的"问题意识",一定程度上掩蔽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体"的人格、价值、尊严、自由与解放等重要的思想维度。自然出生的人(Mensch)最终被承认为具有自由"人格"(Persnlichkeit)的"个人"(Person),是植根于基督教思想传统的启蒙运动的结果,马克思接续了启蒙思想,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人格"思想,提出了更彻底、更全面、更普遍的自由人格观。只有深刻理解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维度,才能更好地把握"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与政治价值,同西方思想展开有效对话与博弈。
【作者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
【分类号】:A811
【正文快照】: 主持人语:特别高兴看到李文堂教授的这篇研究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重要文章。言其重要,一是因为作者是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学者,这篇文章是重要的跨界学术作为。将哲学思考人为地割裂为“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和“科学哲学”,是过去前苏东教条主义学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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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e,
本文编号:125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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