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24 09:46
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形成于工业革命方兴未艾,欧洲革命风起云涌之时。在对包括康德、黑格尔以及古典自然法学家的法哲学在内以往西方法哲学传统进行批判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提出了革命性的法哲学思想。这一思想,揭示了法是产生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基础之上,并与社会交往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公共权力有关,它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哲学家对法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解释,深刻揭示了法与经济基础及社会交往形式的辩证关系。这一思想,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和以实践为基础的“社会存在”理论,运用经济和社会学的分析方法来阐释法律,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揭示法的本质,恢复了市民社会对法与政治国家所具有的现实关系,形成了对现代法权的批判性与肯定性的辩证理解。深入研究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抛弃以往对其实证主义化和教条主义化的解释模式,立足于当代中国的现实,在“返本”、“对话”与“创新”中彰显其“当代性”意义与价值,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一个重大的课题。 本文研究的框架:绪论,阐明选题的目的与意义,界定研究对象,综述相关研究,表述研究的基本思路等问题。第二章,主要分析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产生的历史...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本文编号:388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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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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