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法治论文 >

西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9 20:09
【摘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从法律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公信力建设、民众法治理念建设、法治队伍建设,和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在治理体系与治理主体方面,提出了多层次多领域共同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强化基层的依法治理水平;支持社会多主体自治、自我管理与服务;支持市民、村民创造性制定公约、民约,团体、行业出台规章制度、章程等,在完善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和贡献。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提出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这一背景下,本文研究村规民约的历史变迁、生成机理,及其在西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发挥法律法规的补充作用,利用其积极意义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扩大乡村基层民主参与渠道、完善西部乡村治理体系等,就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和功能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村规民约的内涵、生成机理和社会功能做出分析,并就西部乡村治理体系中,村规民约的生成现状、问题表现、形成原因和优化路径做出阐释。全文在结构上包括四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核心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的运用,以及本文重点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村规民约的历史变迁及其生成机理与功能”。梳理了村规民约的历史演变过程、村规民约的特征,西部村规民约特有的生成机理和功能。第三章“村规民约在西部乡村治理中现实困境及其成因”。指出目前西部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四个困境及其形成原因。第四章“村规民约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提出了优化村规民约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是:强化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自觉意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对优秀文化传承的积极作用;加强村规民约的社会约束功能;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由于本文研究的西部地区涉及直辖市、自治区和省等十二个行政区,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区域。各地民风民俗差异性较大,各民族的“村规民约”都包含了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内涵,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治理规则,因而围绕乡村治理体系中村规民约的功能分析,难免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
【学位授予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422.6
【图文】:

分布图,村规民约,文献主题,分布图


图 1-1 “村规民约”文献主题分布图所分析的文献中,主题排前 20 位的分别是:“村规民约”760 篇,“乡土社会村民自治”155 篇,“村委会”68 篇,“村民委员会”67 篇,“农村妇女”51 篇,“习惯法”48 篇,“法的理论”44 篇,“妇女土地权益”43 篇,“乡村治理”39 篇,“国家法”35 篇,“民间法”33 篇,“村民代表会议”30 篇,“村干部”30 篇,“土地权益”24 篇,“新农村建设”23 篇,“劳动者”21 篇,“性别平等”20 篇,“集体

聚类分布,关键词,文献,村规民约


图 1-2 文献关键词聚类分布图从中国知网搜集到国内研究“村规民约”的文献分析看,学者们主要探讨了以下问题。1、村规民约概念的界定对村规民约概念的界定,一些学者从村民自治角度进行了分析。张广修认为,村规民约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为有效实现村民民主自治,由居住特定地区(一般以村落为单位)的村民根据该村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订立的由该区域村民共同约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式之一。①汪俊英认为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在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下,尊重法律体系所付诸的权利,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制定,共同遵照执行关于村务管理方式等行为规范的总和。②李大春在《论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中提到,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它适应村民自治的要求从而应运而生,并且在中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它促进了农村

省市,乡村,西部地区,乡村文明


、土、布朗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裕固族、保安族、俄乌孜别克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崩龙族、独龙族、基和珞巴族。多种因素,西部地区在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与中距,属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地区。但,西部地区资源丰潜力,国家西部大开发以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乡来,西部地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重要的乡村正处于发展历史的最好机遇期。古希腊语,是“引导领航”的意思。后来演变为指导、统治是指在国家治理框架下,依据法律法规,由政府基层机构、个主体共同参与下,对乡村事务协商合作管理,促进乡村经活水平、推进乡村民主建设、推动乡村文明和谐进步。不断图 1-2 我国西部地区十二省市简图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张斌;;村寨里的“国家”:基层治理视野下的村规民约——以贵州某地为切入[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06期

2 文晓静;罗边伍各;;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村民自治与民间法关系的法社会学分析[J];行政与法;2015年09期

3 裘有度;;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软法作用[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03期

4 蓝正伟;;治理乡村的“法宝”[J];今日浙江;2015年03期

5 吴奶金;林丹丹;;乡村善理视阈下村规民约建设的理论研究[J];科技视界;2014年36期

6 谢秋红;;乡村治理视阈下村规民约的完善路径[J];探索;2014年05期

7 李好明;徐遥;;传统文化治北沟[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09期

8 蔡小娥;;解析乡村治理语境下的村规民约[J];学习月刊;2013年18期

9 李旭东;齐一雪;;法治视阈下村规民约的价值功能和体系构建[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2期

10 周世中;陈家达;;侗族款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及互补[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钱海梅;城郊村级治理与社会资本的运作[D];上海大学;2008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7条

1 龚聂;论我国乡村治理中的村规民约[D];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

2 薛新新;论广西瑶族村规民约[D];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

3 李大春;论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D];湘潭大学;2008年

4 李斌;变迁中村规民约研究[D];山东大学;2008年

5 刘宏艳;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村规民约建设研究[D];中南大学;2007年

6 潘昌伟;村民自治权研究[D];辽宁大学;2007年

7 赵大建;伦理学视野下的中国传统村规民约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76290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276290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4ac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