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422.6
【图文】:
图 1-1 “村规民约”文献主题分布图所分析的文献中,主题排前 20 位的分别是:“村规民约”760 篇,“乡土社会村民自治”155 篇,“村委会”68 篇,“村民委员会”67 篇,“农村妇女”51 篇,“习惯法”48 篇,“法的理论”44 篇,“妇女土地权益”43 篇,“乡村治理”39 篇,“国家法”35 篇,“民间法”33 篇,“村民代表会议”30 篇,“村干部”30 篇,“土地权益”24 篇,“新农村建设”23 篇,“劳动者”21 篇,“性别平等”20 篇,“集体
图 1-2 文献关键词聚类分布图从中国知网搜集到国内研究“村规民约”的文献分析看,学者们主要探讨了以下问题。1、村规民约概念的界定对村规民约概念的界定,一些学者从村民自治角度进行了分析。张广修认为,村规民约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为有效实现村民民主自治,由居住特定地区(一般以村落为单位)的村民根据该村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订立的由该区域村民共同约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式之一。①汪俊英认为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在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下,尊重法律体系所付诸的权利,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制定,共同遵照执行关于村务管理方式等行为规范的总和。②李大春在《论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中提到,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它适应村民自治的要求从而应运而生,并且在中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它促进了农村
、土、布朗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裕固族、保安族、俄乌孜别克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崩龙族、独龙族、基和珞巴族。多种因素,西部地区在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与中距,属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地区。但,西部地区资源丰潜力,国家西部大开发以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乡来,西部地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重要的乡村正处于发展历史的最好机遇期。古希腊语,是“引导领航”的意思。后来演变为指导、统治是指在国家治理框架下,依据法律法规,由政府基层机构、个主体共同参与下,对乡村事务协商合作管理,促进乡村经活水平、推进乡村民主建设、推动乡村文明和谐进步。不断图 1-2 我国西部地区十二省市简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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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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