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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4-15 20:02

  本文关键词:论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完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立法在国家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建立完善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也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宪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对行政立法监督做出了规定,行政立法监督主体在现实中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权力机关的监督流于形式,力度不够;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不彻底且相关法律规定原则性强,不易于操作;司法机关的间接监督,未将抽象行政行为列入其审查范围之内,不能独立进行有效的监督等。这些都不利于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有效进行。因此,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亟待完善,以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 秦汉、唐、明、清四个时期的监察制度从独立的体系,严密的制度和监督制衡三个方面为当代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智慧。在行政立法监督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英、美、德、法四国,从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构和法律规范等方面为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提供了借鉴,为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构想奠定了基础。 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要明确民主与法制、权力制约和保持独立性的原则。对监督主体的完善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行政立法监督委员会、规范权力机关的授权及备案审查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定期清理及复议的责任、赋予司法机关分级独立审查及撤销权等方式,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特点,对行政立法共同监督,在监督中相互制约,保证监督的效果和效力,从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进程。
【关键词】: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监督 监督主体 法制建设 监察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第1章 绪论8-12
  • 1.1 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8-9
  • 1.1.1 论文的研究背景8-9
  • 1.1.2 论文的研究意义9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9-10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10-12
  • 1.3.1 研究内容10-11
  • 1.3.2 研究方法11-12
  • 第2章 行政立法监督的基本理论12-18
  • 2.1 行政立法的概念与性质12-13
  • 2.1.1 行政立法的概念12-13
  • 2.1.2 行政立法的性质13
  • 2.2 行政立法监督的内涵13-15
  • 2.2.1 监督主体特定14
  • 2.2.2 监督客体特定14
  • 2.2.3 主体职权法定14
  • 2.2.4 所依程序法定14-15
  • 2.2.5 强制力作保障15
  • 2.3 行政立法监督的必要性15-17
  • 2.4 本章小结17-18
  • 第3章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及现状分析18-24
  • 3.1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18
  • 3.2 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现状分析18-22
  • 3.2.1 权力机关的监督18-20
  • 3.2.2 行政机关的监督20-22
  • 3.2.3 司法机关的监督22
  • 3.3 本章小结22-24
  • 第4章 国内外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分析24-34
  • 4.1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分析与借鉴24-29
  • 4.1.1 秦汉时期的御史监察制度25
  • 4.1.2 唐代的双体系监察制度25-26
  • 4.1.3 明代的独立监察制度26-27
  • 4.1.4 清代的多轨监察制度27-28
  • 4.1.5 对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借鉴意义28-29
  • 4.2 代表性国家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分析与借鉴29-33
  • 4.2.1 英国完备的议会授权监督机制29-30
  • 4.2.2 美国彻底的司法审查监督机制30
  • 4.2.3 德国专门的宪法法院监督机制30-31
  • 4.2.4 法国独特的宪法委员会监督机制31-32
  • 4.2.5 对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借鉴意义32-33
  • 4.3 本章小结33-34
  • 第5章 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构想和建议34-42
  • 5.1 行政立法监督的原则34-35
  • 5.1.1 民主与法制原则34
  • 5.1.2 权力制约原则34
  • 5.1.3 独立性原则34-35
  • 5.2 完善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建议35-40
  • 5.2.1 设立行政立法监督委员会35-36
  • 5.2.2 规范权力机关的授权及备案审查制度36-37
  • 5.2.3 明确行政机关定期清理及复议的责任37-39
  • 5.2.4 赋予司法机关分级独立审查及撤销权39-40
  • 5.3 本章小结40-42
  • 结论42-44
  • 参考文献44-48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48-50
  • 致谢5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祝柏多,李丕;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制度[J];甘肃农业;2005年10期

2 位景会;;论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与控制[J];传承;2010年15期

3 杨曙光;;对行政监督主体的探讨[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4 金雪花;;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体制研究——兼与英美法系国家相比较[J];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01期

5 苏涛;西方国家行政立法监督述论[J];江汉论坛;2003年12期

6 桂林;行政立法监督的对比与借鉴[J];许昌师专学报;2001年04期


  本文关键词:论行政立法监督主体的完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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