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到治理
发布时间:2017-08-09 04:24
本文关键词:从监管到治理
【摘要】:互联网的诞生是人类20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普及,其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起着越来越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中国的网络建设紧跟世界步伐快速发展,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和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的新环境,现有的网络文化建设与监管的理念、策略、体制、方法等已难以适应互联网新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基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探索互联网内容的治理研究就变得迫切而必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到了个人信息时代,互联网内容失范现象严重,这对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我国当前网络监管中存在明显的五大不足,相关立法严重滞后、治理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滞后、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社会教育引导不足等。政府监管的低效率已经显现,减少政府干预力度,在政治宽容的底线之上,构建互联网治理新机制成为未来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井喷期,必须建立有效的新的互联网内容治理机制。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遵循三大原则,即服从原则、平衡原则和创新原则;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对治理主体的责任应有明确的界定,哪些是参与治理的力量,哪些是这些治理力量的权力边缘,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地位有明确的说明。政府不再是主导一切的力量,行业协会、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地位作用得到应有的提升,网民参与治理的权利应该给予保证。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这需要高度重视立法、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网民自我约束等综合手段,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机制。 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大众传播的模式框架,互联网下人人都是可以是传播者和受众。这对传统传播管理方式的理论基础“把关人理论”提出了挑战,即通过管理好少数“把关人”就能掌控议程和引导舆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此,网络传播的管理理念应从“监管”走向“治理”,管理方式应从“管制”走向“治理”,从“统一管理”走向“分类治理”,需要从法律机制、社会控制机制和网民自律机制等方面来构建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本文还对网民参与治理的参与意识培养和参与渠道构建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企推动网络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实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
【关键词】:互联网 内容 治理
【学位授予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TP393.4;D630
【目录】:
- 摘要7-8
- Abstract8-10
- 目录10-14
- 1 绪论14-27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4-18
- 1.1.1 研究背景14-17
- 1.1.2 研究意义17-18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18-24
- 1.2.1 联网治理相关概念18-20
- 1.2.2 联网治理的主体与客体20-21
- 1.2.3 国外互联网治理理论综述21-22
- 1.2.4 国内互联网治理研究综述22-24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24-27
- 1.3.1 研究思路24
- 1.3.2 主要内容24-25
- 1.3.3 研究方法25-27
- 2 我国互联网内容发展现状分析27-44
- 2.1 互联网内容存在失范现象27-34
- 2.1.1 网络不良信息时有出现27-33
- 2.1.2 不良信息带来社会危害33-34
- 2.2 网民自控性和价值观念存在问题34-38
- 2.2.1 网民自控性不足34-37
- 2.2.2 极端自由主义的泛滥37
- 2.2.3 法律与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37-38
- 2.3 行为规范与控制机制滞后38-40
- 2.3.1 相关网络行为规范指引的缺失38
- 2.3.2 从业机构管理责任的失位38-39
- 2.3.3 社会控制机制的滞后39-40
- 2.4 网络信息监管的特殊性与必要性40-44
- 2.4.1 网络信息监管的特殊性40-41
- 2.4.2 互联网治理的共识41-42
- 2.4.3 虚拟社会本质可控42-43
- 2.4.4 联网不独立于政府43-44
- 3 我国现行网络监管现状及问题44-61
- 3.1 我国网络监管的发展历程44-50
- 3.1.1 1994-1999:薄弱监管期45-46
- 3.1.2 2000-2003:中度监管期46-48
- 3.1.3 2004-2009:高度监管期48-49
- 3.1.4 2010-至今:强化监管期49-50
- 3.2 我国网络监管主要手段50-55
- 3.2.1 立法监管50-51
- 3.2.2 行政监管51-52
- 3.2.3 行业自律52
- 3.2.4 技术保障52-53
- 3.2.5 公众监督53-54
- 3.2.6 教育引导54-55
- 3.3 现行权威管理模式陷入困境55-57
- 3.3.1 相关立法严重滞后55-56
- 3.3.2 监管机制缺乏顶层设计56
- 3.3.3 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滞后56
- 3.3.4 社会教育引导不足56-57
- 3.4 监管模式的深层悖论57-61
- 3.4.1 国家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冲击57-58
- 3.4.2 网络的开放性对现实法律、制度的冲击58-59
- 3.4.3 网络共享性对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冲击59-60
- 3.4.4 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60-61
- 4 互联网内容治理的路径辨析:从监管走向治理61-79
- 4.1 国际互联网治理61-64
- 4.1.1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诞生61-62
- 4.1.2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发展62-63
- 4.1.3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主要内容63-64
- 4.2 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治理经验64-68
- 4.2.1 美国的互联网治理64-66
- 4.2.2 德国的互联网治理66
- 4.2.3 日本的互联网治理66-67
- 4.2.4 韩国的互联网治理67-68
- 4.3 互联网内容治理的中国探索68-79
- 4.3.1 互联网:一个新的公共领域68-70
- 4.3.2 重视互联网社会商榷功能的培育70-74
- 4.3.3 在政治宽容的原则下构建共同治理框架74-79
- 5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一:法律机制79-85
- 5.1 法制的重要性79
- 5.2 法制要求79-82
- 5.3 法制的重点82-83
- 5.4 法制介入的必要性与适度性83-84
- 5.4.1 必要性83
- 5.4.2 弊端83
- 5.4.3 适度性83-84
- 5.5 跨国合作84-85
- 6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二:社会控制机制85-94
- 6.1 社会控制86-87
- 6.1.1 什么是社会控制86
- 6.1.2 如何进行社会控制86-87
- 6.2 行政监管87-90
- 6.2.1 行政监管的必要性87-88
- 6.2.2 行政监管需要注意的问题88-90
- 6.3 行业自治90-92
- 6.3.1 行业协会作用90-91
- 6.3.2 行业协会发展的走向91-92
- 6.4 互联网运营企业自治92-94
- 6.4.1 互联网运营企业应主动承担起技术调控职责92
- 6.4.2 信息服务企业应主动发挥网站管理示范作用92-93
- 6.4.3 电子商务企业应构建商业诚信体系93
- 6.4.4 技术服务企业应不断提供新技术支撑93-94
- 7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三:网民自律机制94-102
- 7.1 自律的概念94
- 7.2 网民自律培育94-96
- 7.2.1 什么是网民自律培育95
- 7.2.2 自律培育的原则95-96
- 7.3 民是网络治理的主体96-97
- 7.4 自律培育的关键节点97-99
- 7.5 自律培育的其它方法99-102
- 8 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102-104
- 8.1 主要结论102
- 8.2 研究展望102-104
- 参考文献104-109
- 附录一109-114
- 附录二114-119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119-120
- 致谢12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陈浩天;;从治理到善治:基层政府治理嬗变的现实图景与国家整合[J];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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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郑准镐;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参与及影响模式[J];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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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韩强;论民主政治的程序化问题[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2年05期
,本文编号:64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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