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制举科目与及第士人考
发布时间:2020-07-08 19:31
【摘要】:科举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项重要的选拔人才和官吏的制度。从隋唐时期是科举制度肇起、发展、过渡、演变的重要时期,那么唐代的科举制度无疑成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时期。唐代科举制度,有常举和制举两种类型。常举包括礼部的贡举和吏部的铨选,而制举作为皇帝临时诏制求取贤才的制度,在有唐一代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演变,到唐代中后期则大为盛行。由于制举的临时性和特殊性,使得制举的研究比常举的研究略显困难,尤其是制举的科目和及第士人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本研究就以这两个方面出发,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考证唐代制举科目的设置和演变情况,并以数量和统计的方法窥探唐代制举科目的整体情况。第二部分,从制举及第士人的籍贯、出身、和授官三个方面来分析唐代制举录取人才的地域分布,以及制举及第后能达到的政治地位。这两个部分的研究,兼顾了唐代制举的主体与客体,探讨了科目与人物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研究人物来对科目有更清晰的认识。通过本次研究,发现制举科目的设置和名称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唐玄宗以前科目杂芜,名类繁多;而到了唐德宗之后,科目变少,且设置基本趋于稳定。对及第士人的分析可以发现制举及第之后授官的品级基本较低,补阙、拾遗等试官和县尉等地方官职成为授官的趋势。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K242;D691.3
本文编号:2746950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K242;D69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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