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伎乐龙虎纹石函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19 08:09
  大同北朝艺术博物馆藏北魏时期的伎乐龙虎纹石函,为一侧开口的龛式,与发现的同时期的石函形制类似,但略有差别;四面浮雕纹饰,构成一幅"佛陀盛会,百戏腾骧"的画面。作为佛教物品体现出了北魏时期佛教东传对中国宗教信仰的影响以及中外交流的状况,石函上雕刻的纹饰也体现了西域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及南北方民族融合的情况。 

【文章来源】: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33(02)

【文章页数】:3 页

【部分图文】:

北魏伎乐龙虎纹石函研究


面(函顶部)拓片

拓片


手舞蹈状,与函面左伎乐人手臂姿态相差无几。云冈石窟第16窟南壁东侧尖拱龛楣外雕六乐伎,多编发向后倒梳,应与函面伎乐人发髻相似。第9窟后室明窗顶部八身飞天中四身为胡人,体格壮硕,一手叉腰,一手托莲,与函面伎乐人的体型和双臂姿势类似。此外,司马金龙墓石棺床伎乐雕刻中,位于石棺床左侧最边处浅浮雕乐伎的姿态为:左侧身,右回首状,下肢左腿弯曲,下蹲脚着地,右腿弯曲膝着地下跪,半跪姿,与函面伎乐人神态基本相同。动物纹饰主要是石函侧面C、D两面上似虎的瑞兽纹(图2)以及正面E面的龙纹(图3)。图2C、D面拓片两虎作伫立状,回首,暴眼圆睁,张口怒吼,后肢呈交叉状,尾巴上翘,身材壮健,周围忍冬纹装饰。函面上龙神态凶猛,口吐火焰,作腾空飞舞状。描绘了杂技百戏中的乔装动物戏。图3E面拓片动物纹饰应该是承袭了汉代画像石及壁画纹饰。南朝邓县画像砖墓中青龙画像[9]、丹阳胡桥吴家村墓“羽人戏龙”中龙的形象[10]与该石函上龙纹几近相似,龙身昂首翘尾,四肢类似呈三爪,尾巴长度、弯曲度相似,但角度略有不同,函上龙只显出一角,邓县青龙则两角俱现,体现出大致相同时期龙纹的基本特征,唯龙纹装饰略有差别。植物纹饰主要是石函上的忍冬纹,也被称作卷草纹。忍冬纹是我国北朝时印度佛教东传的产物,是一种广为流行的外来装饰花纹题材,它既是南北朝时期因中外交流频繁而流行的“胡饰”,也是佛国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40·

汉代画像石,动物纹,拓片,壁画


叉腰,一手托莲,与函面伎乐人的体型和双臂姿势类似。此外,司马金龙墓石棺床伎乐雕刻中,位于石棺床左侧最边处浅浮雕乐伎的姿态为:左侧身,右回首状,下肢左腿弯曲,下蹲脚着地,右腿弯曲膝着地下跪,半跪姿,与函面伎乐人神态基本相同。动物纹饰主要是石函侧面C、D两面上似虎的瑞兽纹(图2)以及正面E面的龙纹(图3)。图2C、D面拓片两虎作伫立状,回首,暴眼圆睁,张口怒吼,后肢呈交叉状,尾巴上翘,身材壮健,周围忍冬纹装饰。函面上龙神态凶猛,口吐火焰,作腾空飞舞状。描绘了杂技百戏中的乔装动物戏。图3E面拓片动物纹饰应该是承袭了汉代画像石及壁画纹饰。南朝邓县画像砖墓中青龙画像[9]、丹阳胡桥吴家村墓“羽人戏龙”中龙的形象[10]与该石函上龙纹几近相似,龙身昂首翘尾,四肢类似呈三爪,尾巴长度、弯曲度相似,但角度略有不同,函上龙只显出一角,邓县青龙则两角俱现,体现出大致相同时期龙纹的基本特征,唯龙纹装饰略有差别。植物纹饰主要是石函上的忍冬纹,也被称作卷草纹。忍冬纹是我国北朝时印度佛教东传的产物,是一种广为流行的外来装饰花纹题材,它既是南北朝时期因中外交流频繁而流行的“胡饰”,也是佛国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40·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古代中韩舍利瘗埋的比较研究——以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为中心[J]. 冉万里.  丝绸之路研究集刊. 2017(00)
[2]河北临漳邺城遗址核桃园一号建筑基址发掘报告[J]. 何利群,朱岩石,沈丽华,郭济桥.  考古学报. 2016(04)
[3]戎华兼采,鲜卑当歌——北魏平城时代乐舞文化中的鲜卑因素[J]. 赵昆雨.  中国音乐. 2015(04)
[4]北朝忍冬纹装饰纹样的类型[J]. 闫琰.  文物世界. 2008(06)
[5]舍利安置制度的东亚化[J]. 袁泉.  敦煌研究. 2007(04)
[6]大同智家堡北魏墓石椁壁画[J]. 王银田,刘俊喜.  文物. 2001(07)
[7]江苏丹阳县胡桥、建山两座南朝墓葬[J]. 尤振克.  文物. 1980(02)
[8]河北定县发现两座宋代塔基[J].   文物. 1972(08)
[9]河北定县出土北魏石函[J]. 刘来成.  考古. 1966(05)
[10]邓县画象砖墓的时代和研究[J]. 柳涵.  考古. 1959(05)



本文编号:308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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