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服制案例的基本类型及其伦理精神
发布时间:2017-10-03 08:05
本文关键词:清代服制案例的基本类型及其伦理精神
更多相关文章: 服制 准五服以制罪 宗法伦理 亲亲尊尊 三纲五伦
【摘要】: 服制又称为丧服制度,是指依据生者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贵贱而制定的一套严格的丧葬等级制度。它横跨古代礼制与法制两大领域,可以说,丧服制度是研究古代礼法关系的最好切入口。“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法律的建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清代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研究服制在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毫无疑义的具有代表性意义。综观清代服制案例,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四类:亲属间人身相犯、亲属间财产相犯、亲属间相奸及纯因亲属身份引起的犯罪。在这四类犯罪类型中,服制原则的应用可以概括为:亲属间人身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依次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渐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间财产相犯,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间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 可见,服制原则的应用实际上是在法律中确定区别对待的原则。这是与儒家所倡导的礼有等差的思想相适应的。古代中国是一个宗法伦理国家,而在中国古代法思想史中,儒家法思想一直居于主流地位,从文化类型上看,儒家法属于典型的家族伦理法,因此其制定的法律背后必然体现了这种家族伦理。它强调“亲亲尊尊”,重视亲情、重视家庭、重视和谐,强调亲属之爱的崇高性、正当性,主张给人们更多的保护亲属的权利和更多的敬爱亲属的义务。儒家这种家族伦理思想为人类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和最基本的爱提供了很好的策划和解释,为古代人类社会生活的温情化、感情化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古代人类社会生活的和谐做出了贡献。 因此,在重提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借鉴一下古代的丧服制度的规定,以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
【关键词】:服制 准五服以制罪 宗法伦理 亲亲尊尊 三纲五伦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K249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第1章 引言10-13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10
- 1.2 文献综述10-13
- 第2章 服制案例概述13-18
- 2.1 服制案例的概念13
- 2.2 服制案例的形成13-17
- 2.2.1 服制的形成13-15
- 2.2.2 服制的发展过程15-17
- 2.3 清代服制案例简介17-18
- 第3章 亲属间人身相犯18-31
- 3.1 亲属间相谋杀18-20
- 3.2 亲属间相殴杀伤20-27
- 3.3 尊长自尽致卑幼遭罪27-29
- 3.4 亲属间人身相犯体现的伦理精神29-31
- 第4章 亲属间财产相犯31-37
- 4.1 亲属间相盗窃31-32
- 4.2 亲属间相强盗32-33
- 4.3 亲属间财产相犯致人损伤33-34
- 4.4 亲属间财产相犯体现的伦理精神34-37
- 第5章 亲属间相奸37-42
- 5.1 亲属间通奸37-38
- 5.2 亲属间强奸38-39
- 5.3 亲属间相奸体现的伦理精神39-42
- 第6章 纯因亲属身份引起的犯罪42-49
- 6.1 私和罪42-44
- 6.2 干名犯义44-45
- 6.3 子孙违犯教令45-46
- 6.4 纯因亲属身份引起的犯罪体现的伦理精神46-49
- 结论49-51
- 参考文献51-53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53-54
- 致谢5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张中秋;论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J];比较法研究;1991年01期
2 栾爽;儒家伦理法的内在精神及其重构[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3 张晋藩;综论独树一帜的中华法文化[J];法商研究;2005年01期
4 龙大轩;和谐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选择[J];现代法学;2005年06期
,本文编号:96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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