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期至民国期间怀柔地区民间土地买卖变化探究

发布时间:2022-10-08 16:22
  <正>清后期到民国时期,怀柔地区的不动产买卖、典让等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契约档案,今怀柔区档案馆即藏有103件,按不动产转移方式划分,其中有31件为百姓之间订立的土地买卖契约。这批档案早起道光二年(1822),晚至1947年,跨越了清朝由盛转衰,民国建立、军阀混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一系列动荡的历史时期,系统、完整地展现了这一时期怀柔地区民间土地买卖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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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清代颁发“契尾”以征契税
二、晚清“地契官纸”的使用和契税比例的大幅提高
三、民国初年对旧契征新费的“新契纸”
四、民国的民间草契、官契及“买契”
五、结语



本文编号:368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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