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东北林政管理体系探析
发布时间:2025-05-15 06:15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是东北林政管理体系的初创期,该体系主要由以《东三省国有森林发放暂行规则》等为代表的林业法规以及林务局、森林局和地方政府部门等林政管理机构共同构成。这一时期的林业经营,无论是森林发放还是税费征收,规模、进项均相当可观,林业管护在维护森林主权、保护林业生产、森林补植抚育、兴办林业教育等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然而深究起来,时人对西方林业知识及林政管理制度的吸收、仿行还处于较鄙陋、较原始的水平,致使该体系的顶层设计及实际运转乏善可陈,被一片急功近利的浮躁之风所笼罩,无法支撑产业的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该体系对近代化林政管理体制机制的开创之功固然值得肯定,其难以完美接引西方先进的林政管理理念、制度的深层原因,更值得我们深入研讨。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东北林政管理体系的初步构建
1.林业法规。
2.林政管理机构。
二、东北林政管理机构的林业经营
1.森林发放。
2.税费征收。
三、东北林政管理机构的林业管护
1.维护森林主权。
2.保护林业生产。
3.森林补植抚育。
4.兴办林业教育。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4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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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北林政管理体系的初步构建
1.林业法规。
2.林政管理机构。
二、东北林政管理机构的林业经营
1.森林发放。
2.税费征收。
三、东北林政管理机构的林业管护
1.维护森林主权。
2.保护林业生产。
3.森林补植抚育。
4.兴办林业教育。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4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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