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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县槎滩陂水利与地方社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23:27
  本文通过考察宋以来江西泰和槎滩陂水利系统的组织管理与地方社会互动的历史过程,探讨区域地方社会发展的模式。全文分五章,共约五万字。 南唐(公元943年)时,周矩独自出资创建了槎滩陂,并和其子周羡购买赡陂田产作为历年的维修费用。两宋时期,槎滩陂一直是由周姓家族单独负责组织维修与管理,是一种“家族式民办”水利工程。进入元朝以后,随着区域内地方社会结构和宗族力量的发展,槎滩陂的组织管理形式发生了变化,改变了过去那种由周姓独管的状况,开始由周、蒋、胡、李、萧五姓轮流管理,成为一种“乡族式民办”水利工程。明初以降,槎滩陂的“民办”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以前的完全“民治”形式演变为“官督民办”和“民办官助”形式。槎滩陂水利的创修,一方面促进了地方社会的联合,形成了以槎滩陂为中心的社区;另一方面,地方各宗族之间又出现对其的争夺,并引发了一些矛盾和冲突。而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国家、宗族和士绅均参与其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管理形式的转变,也反映了地方社会的变化过程。 民国时期,槎滩陂流域水利管理出现了不同于传统模式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官民合办”的组织维修形式。到此时,“五彩文约”中对槎滩陂规定...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江西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槎滩陂流域的起源与土地开发
    第一节 地理位置与生态环境
    第二节 土地开发、村落分布与人口状况
第三章 明以前槎滩陂流域社会的形成
    第一节 地方宗族的早期状况
    第二节 水利组织管理形式及其演变
    第三节 水利流域的社会整合
第四章 明至清代槎滩陂水利社会的发展
    第一节 宗族村落的发展繁衍与有限的水利资源
    第二节 水利组织的新形式:官督民办和民办官助
    第三节 冲突、整合与地方社会
第五章 民国时期槎滩陂水利与地方社会
    第一节 地方社会的延续及演变
    第二节 官民合办的水利组织与管理
    第三节 水利社区:传统与变迁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31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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