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热审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21 22:13
本文关键词:明代热审制度研究
【摘要】: 热审是明清时期的一项恤刑制度。热审源于《礼记·月令》:“孟夏之月,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的司法思想。明代之前,夏季恤刑时常举行,但是还没有形成制度。洪武年间多次实行恤刑,永乐二年夏季,徒流以下的轻罪人犯,命其出狱等候判决或者直接释放,此后作为定例实行。成化时,热审有定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释放的差别。嘉靖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热审。热审先在北京,后推行到南京和其它省份。热审每年小满后开始,历时两个月,六月底截止。热审作为一项特别的司法制度,每年要奏请皇帝下旨方可进行,重要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奏请皇帝批准。 明代热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个动态的过程,本文第一章对明代热审制度进行梳理,分为热审制度的形成、热审制度的完善、热审制度的衰落和热审制度的修复,力图展现这一动态过程。 第二章探讨明代热审制度的程序,包括热审的机构和官员、南京热审和地方热审等。 第三章主要探讨明代实行热审的原因和背景,并通过具体的案例反映明代热审制度的实行情况,阐述热审制度在明代政治、司法和社会中的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9;K248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祝家尧;论明代热审制度[D];辽宁师范大学;2011年
2 杜亚斌;明代三司会审运行程序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21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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