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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开封府知府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9 11:30
【摘要】:知府被称为“牧民官”,与国计民生休戚相关,知府施政能力的高低将对其主政地区产生很大的影响。开封知府是开封府的主事官,掌一府之政,开封所辖州县繁多,且强藩林立,黄河泛滥频发,最是难治,深深考验着到此任职的主事官员的执政能力。统计万历《开封府志》、雍正《河南通志》、康熙《开封府志》所载开封府知府数量为74人。通过考证,明代开封府首任知府应为宋冕,而非王博,确证实任知府75人。通过对开封府知府的身份构成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可窥见明代开封府知府群体的特征。从籍别来看,其中民籍34人,军籍22人,官籍2人,匠籍3人,灶(盐)籍1人,占比分别为55%、35%、5%、3%、2%,反映了明代开封府知府的籍别种类多样化,又以民籍为主,军籍次之。从籍贯来看,明代开封知府的籍贯覆盖两京和八个布政司,又集中于南北直隶、山东、山西,呈现出北多南少,官员任职倾向近省选调的特征。从出身来看,明代初期选官不拘资格,正统以后,独重进士,不同的出身,在初授官职的级别上呈现出明显的层级划分,取得的功名越高,获得的官位越高,升迁速度也越快。明王朝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集中的时期,知府作为行政官僚体系中级领导层,需“上传下达”,其迁贬擢拔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利用。反之,能够从侧面反映明廷内部的政治运作。从开封府知府职前、在职以及职后三个阶段来考察开封知府的仕宦经历。其中升迁和平调是职前和职后两个阶段明代开封知府的主要迁转方式。终明之世,开封府共历知府75位,平均任期为3.69年,以弘治元年(1488年)为界,弘治以前,开封府知府多久任;弘治以后,开封知府的任期大致趋向三年一任。明朝前期,统治者对开封知府施政的侧重点在于安抚地方,劝课农桑,X椈П偬

本文编号:274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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