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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山西粮食生产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1 01:15
  通过对史料记载的明代山西各地区的田地、税粮数字与税率的关系进行量化分析,从空间、时间两个维度来估测明代山西的粮食生产状况,发现明前期山西粮食水平较高,从宣德朝开始,粮食生产效益下滑,成化八年(1473)较洪武二十四年(1391)减产了9.2%,隆庆六年(1572)较洪武二十四年减产了12.2%,万历十年(1582)较洪武时减产了21%。且区域之间减产速度在不同时段存在明显差异。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的州、县主要集中在晋中地区、晋西南地区的河谷州、县及晋东南地区的上党盆地中,晋北地区及晋中地区的山区产量较小。 

【文章来源】: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19(02)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明代山西粮食生产研究


1582年山西府、州亩均税率

区域图,山西,粮食,垦殖率


“赋从田出”,田赋税额由耕地面积决定,一般来说各地区所负担的税粮与该地的粮食产量成正比。因此,可以用税粮来反映明代山西粮食生产的情况。山西布政司洪武朝、成化朝、隆庆朝、万历朝各个府的田地、垦殖率与税粮数据统计如下表。[21][25-27]垦殖率的大小可以反映出该地区土地开发的状况,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山西的垦殖率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达18.6%,这样的垦殖指数对于80.3%都是山地、丘陵,19.7%为平原的山西来说,宜农土地已全开垦,就是不适宜耕作的山地,也已开垦了不少。因为,有明一代山西除了民田和一般官田之外还有边地的军屯、商屯、民屯。可以说,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山西的垦殖指数已经超过了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临界点。[24]明中期成化朝、隆庆朝山西布政司的垦殖率较明前期依次降低了1.8%和2.2%,明后期万历朝和明前期相差不大。

税率,山西


1.明代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85%,这只能说是个宏观数据,从微观来看,文献中记载的山西省田赋类型中,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粮草、丝、桑、枣等作物,因此将山西的全部地区都以耕地面积的85%来求亩均税粮有一定的误差。2.明初开垦的荒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的政策,使得粮食生产效益得以提高,在山西这一政策实施的效果非常显著,就连山区也开垦了不少,平阳府的稷山县,山冈沟涧沙碱不堪耕种之地开垦了25.5万亩[31]。洪武二十六年(1393),平阳府垦荒地达5.2万余亩[32]。大面积的垦荒使得粮食产量得以提高,如西北部的“州境山坡陡地,抑且暖迟霜早,一年一熟,犹有不能告成者,至远山谷,十年九荒,遇丰岁计亩所获,不过一二斗”[33]保德、兴县、临县、石州,这个时期也都为产粮区,明政府曾在这些地方购买粮食,供给边境军队或其他地方需要,这是该区农业发展史上是很少见的[34],而荒田的开垦让百姓可以用所产粮食来弥补定额税粮失额的部分。


本文编号:344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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