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法同构”视域下的元朝五府官
发布时间:2022-12-23 23:18
"官法同构"是中国古代官制的一种基本建构模式,其特征是因事设官,因官立法。元朝五府官制度反映了这一建构模式。五府官是元朝"约会"制的一种特殊情况,一般由元朝中央五个最重要的部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大宗正府、刑部组成,以联合司法审判形式审决重案囚犯,解决滞狱问题,是对元朝常规司法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经过一系列实践后,元朝五府官在元顺帝后至元元年开始制度化,但因种种弊端,不久即罢。尽管存在时间不长,但它对明朝三法司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元朝五府官的发展概况
二、“官法同构”视域下的五府官建构逻辑
三、五府官制度的弊端及其废止
四、元朝五府官实践对明朝三法司制度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古代的“六事法体系”[J]. 朱勇. 中国法学. 2019(01)
[2]明代断事司考述[J]. 李军. 故宫学刊. 2011(00)
[3]元代大宗正府考述[J]. 刘晓.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02)
[4]唐代司法“三司”考析[J]. 刘后滨.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02)
[5]唐代司法中的“三司”[J]. 王宏治.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04)
[6]唐代执法三司初探[J]. 李治安. 天津社会科学. 1985(03)
本文编号:37256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元朝五府官的发展概况
二、“官法同构”视域下的五府官建构逻辑
三、五府官制度的弊端及其废止
四、元朝五府官实践对明朝三法司制度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古代的“六事法体系”[J]. 朱勇. 中国法学. 2019(01)
[2]明代断事司考述[J]. 李军. 故宫学刊. 2011(00)
[3]元代大宗正府考述[J]. 刘晓.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02)
[4]唐代司法“三司”考析[J]. 刘后滨.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02)
[5]唐代司法中的“三司”[J]. 王宏治.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04)
[6]唐代执法三司初探[J]. 李治安. 天津社会科学. 1985(03)
本文编号:37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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