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诏书文本差异考析——以五府分区方案为例
发布时间:2017-11-27 07:10
本文关键词:明代诏书文本差异考析——以五府分区方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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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省分府诏书中的五府分区方案,《明太祖实录》《皇明诏令》《皇明诏制》所录均不同,此三种诏书文本又皆与洪武二十六年《诸司职掌》所载不同。学界认为,从洪武十三年到二十六年间,明朝或因增设都司,或因分合事权,而调整了分统都司方案。但是,四处载录的具体区别说明,洪武二十六年的方案与都司增设或事权分合皆无直接关系。三种诏书文本的区别,在于江西、广西、广东等三个字近、地近的都司之异同,这应源于传抄、誊录或刊刻的讹误,或定稿时的擅自改动。收录三种版本的《明太祖实录》等书的可靠程度、诏书文字准确程度、方案与后代方案接近程度,排序吻合,可知三书所载诏书皆非原文,洪武十三年执行的五府分区方案,就是洪武二十六年《诸司职掌》方案,从未发生过调整。此例或对判断存世明代诏书的准确程度,与文字错讹对理解史实的影响程度,提供一份参照。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基金】:教育部规划项目“明代行政区划制度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YJA770024
【分类号】:K248
【正文快照】: 诏令文书是研究历史的重要史料。清代的诏令文书有丰富的存世原件与史籍照录,而明代的原件相对稀少,学界主要从文史典籍特别是实录和各种诏令汇编、文集中寻录原文(1)。诏书是各类明代诏令文书中最隆重正式的一类,关涉军国大事,面向全民发布,在诏令文书中尤受学界关注(2)。留,
本文编号:1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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