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7 17:08
当前,网络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在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发送、获取信息的同时,也为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提供了滋生和泛滥的土壤。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是一种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种类型的犯罪行为虽然未导致恐怖行为发生的实际后果,但是却会引起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深度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近年来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总体发展态势、成因等进行归纳总结,并对虚假恐怖信息犯罪侦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剖解,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侦查对策。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围绕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进行阐述。第二部分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概述。本部分主要围绕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相关概念、司法认定、犯罪现状与危害、犯罪原因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特点。从近些年公布的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来看,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单人作案为主;多选择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作案;作案方式以“打电话”等传统方式为主...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中国知网“虚假恐怖信息”文献发文年度趋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8-年3份,2013年45份,2014年80份,2015年41份,2016年42份,2017年34份,2018年33份,2019年20份[1](见图2)。图2中国裁判文书网2010-2019年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判决书分布图从上述分布图中可以看出,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主要是在《解释》出台以后,《解释》的出台为公安司法机关打击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看,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虽然案发率不高,但是危害后果严重。此类犯罪的作案目标多为人员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如机尝娱乐场所、火车站、商尝超市等地方,虽然不会造成相对应的恐怖后果,但是会制造社会恐慌,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并且为防止发生相对应的恐怖后果,公安、消防、反恐等部门往往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现场人群进行疏散,排查危险物品,严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2.3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原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成因分析是一种结构化的问题处理方法,能够帮助发现案件频频发生的症结所在,进而提取恰当的问题解决方案。通过对近年来的案件分析发现,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成因不仅包括行为人法律意识淡雹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等,而且与当前的社会背景有密切的关系。[1]本研究是在2020年2月进行裁判文书检索,由于从案发到审判需要经过一段时间,2019年有些案件可能还没审判或者上传,所以2019年的实际判决书数量可能会多于20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2-达成不让某个乘客离开的私人目的[1]。图3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作案对象分布图3.3作案方式以“打电话”等传统方式为主,但逐渐向“网络化”发展在作案方式上,行为人多选择以“打电话”等传统方式为主,但逐渐向“网络化”发展。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的302起案件统计发现,行为人以“打电话”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数量最多,高达216起,占案件总量的71.5%;其次是以网络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33起,占案件总量的10.9%,且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13年3起,2014年4起,2015年4起,2016年5起,2017年6起,2018年7起,2019年4起(见图4)。[1]李文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若干问题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1):80.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侦查讯问的变革与发展[J]. 毕惜茜. 公安学研究. 2019(02)
[2]“中国梦”视角下的法治社会建设[J]. 黄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3)
[3]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行为的认定[J]. 杨鸿,黎杰豪. 法制与社会. 2017(26)
[4]刑法修正案(九)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适用[J]. 易珈羽. 法制博览. 2017(09)
[5]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读[J]. 苏青. 当代法学. 2017(01)
[6]民航运输中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现状、成因与对策[J]. 田先华. 现代交际. 2016(19)
[7]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认定[J]. 邱婷. 法制博览. 2016(18)
[8]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客观方面反思与立法完善[J]. 时斌. 学术探索. 2016(05)
[9]“互联网+”时代公安大数据犯罪防控对策初探——以数据信息犯罪渠道理论为路径[J]. 刘定朋,梁坤.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02)
[10]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J]. 时斌. 政法论坛. 2016(01)
硕士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浅析[D]. 周玉.华东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595110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中国知网“虚假恐怖信息”文献发文年度趋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8-年3份,2013年45份,2014年80份,2015年41份,2016年42份,2017年34份,2018年33份,2019年20份[1](见图2)。图2中国裁判文书网2010-2019年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判决书分布图从上述分布图中可以看出,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主要是在《解释》出台以后,《解释》的出台为公安司法机关打击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看,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虽然案发率不高,但是危害后果严重。此类犯罪的作案目标多为人员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如机尝娱乐场所、火车站、商尝超市等地方,虽然不会造成相对应的恐怖后果,但是会制造社会恐慌,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并且为防止发生相对应的恐怖后果,公安、消防、反恐等部门往往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现场人群进行疏散,排查危险物品,严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2.3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原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成因分析是一种结构化的问题处理方法,能够帮助发现案件频频发生的症结所在,进而提取恰当的问题解决方案。通过对近年来的案件分析发现,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成因不仅包括行为人法律意识淡雹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等,而且与当前的社会背景有密切的关系。[1]本研究是在2020年2月进行裁判文书检索,由于从案发到审判需要经过一段时间,2019年有些案件可能还没审判或者上传,所以2019年的实际判决书数量可能会多于20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2-达成不让某个乘客离开的私人目的[1]。图3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作案对象分布图3.3作案方式以“打电话”等传统方式为主,但逐渐向“网络化”发展在作案方式上,行为人多选择以“打电话”等传统方式为主,但逐渐向“网络化”发展。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的302起案件统计发现,行为人以“打电话”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数量最多,高达216起,占案件总量的71.5%;其次是以网络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案件33起,占案件总量的10.9%,且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13年3起,2014年4起,2015年4起,2016年5起,2017年6起,2018年7起,2019年4起(见图4)。[1]李文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若干问题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1):80.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侦查讯问的变革与发展[J]. 毕惜茜. 公安学研究. 2019(02)
[2]“中国梦”视角下的法治社会建设[J]. 黄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03)
[3]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行为的认定[J]. 杨鸿,黎杰豪. 法制与社会. 2017(26)
[4]刑法修正案(九)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适用[J]. 易珈羽. 法制博览. 2017(09)
[5]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读[J]. 苏青. 当代法学. 2017(01)
[6]民航运输中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现状、成因与对策[J]. 田先华. 现代交际. 2016(19)
[7]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认定[J]. 邱婷. 法制博览. 2016(18)
[8]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客观方面反思与立法完善[J]. 时斌. 学术探索. 2016(05)
[9]“互联网+”时代公安大数据犯罪防控对策初探——以数据信息犯罪渠道理论为路径[J]. 刘定朋,梁坤.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02)
[10]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J]. 时斌. 政法论坛. 2016(01)
硕士论文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浅析[D]. 周玉.华东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59511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3595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