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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死刑存废的当代选择

发布时间:2017-08-14 09:24

  本文关键词:论中国死刑存废的当代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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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也是历时最久的一种刑罚方法。远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就在法律中规定了数百个死刑罪名,创制了数十种五花八门、极度残忍野蛮的死刑执行方法,还有许多不曾入律的非法之刑。自从1764年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他著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主张以来,关于死刑是存是废的问题之争已经存续了两个半世纪,目前这一争论,依然一直在官方、学术界、民间存在。时至今日,世界上已有超过百分之六十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主流观点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死刑制度该何去何从,究竟是该废除还是保留?笔者认为,我国的死刑制度不应该盲目追随全面废止死刑的世界潮流,而应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立足于现实,从立法、司法、程序、执行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一定要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死刑制度。 全文除引言分为四大部分:第一章是死刑制度的发展和演变,全面阐述了古今中外死刑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介绍了外国奴隶制时期、欧洲封建时代、西方近现代死刑制度的演变和变革,介绍了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死刑制度的发展变革。第二章是死刑的存废之争,介绍废除死刑和保留死刑双方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基础,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对死刑的存废之争进行了系统的历史考察和梳理。并对当代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焦点进行了系统分析,对争论双方的理论困惑进行了评析,从而得出自己的观点。第三章是严格限制死刑是中国的当代选择,从我国现实的国情出发,我国现在还不能废除死刑。从废除死刑还不能符合中国大众的道德观念、中国民众还仍然具有非常强烈的报应观念、对于死刑的支持率仍然相当高、中国政府仍然具有强烈的威慑冲动等方面,阐述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的必要性。同时,我国的死刑立法、司法等方面,都局部超越了正义和人道的范畴,死刑存在相当程度的滥用,因此,要坚持“少杀、慎杀”,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第四章是严格限制死刑的实现路径,分别从死刑的设置标准、罪名设置、设置技术等方面阐述了立法限制,从建构死刑适用标准、适用的消极标准、积极标准、自由裁量权限制等方面阐述了司法限制,从引入恢复性司法、充分发挥死缓制度的作用、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等方面阐述了程序限制,从规定禁止死刑执行的时间、完善死刑执行的具体操作等方面阐述了执行限制。最后结语,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死刑的改革,保留死刑并严格限制死刑才是当代中国正确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死刑 演变 废除 保留 限制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4.12
【目录】:
  • 内容摘要6-8
  • ABSTRACT8-10
  • 引言10-12
  • 第一章 死刑制度的发展和演变12-21
  • 第一节 外国死刑制度的发展和演变12-13
  • 第二节 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发展和演变13-17
  • 第三节 新中国死刑制度的演变17-21
  • 第二章 死刑的存废之争21-29
  • 第一节 死刑存废之争的历史考察21-23
  • 第二节 当代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焦点分析23-26
  • 第三节 对中国死刑存废之争的述评26-29
  • 第三章 严格限制死刑是中国的当代选择29-33
  • 第一节 当前死刑仍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29-30
  • 第二节 当前死刑局部超越了正义的范畴30-33
  • 第四章 严格限制死刑的实现路径33-44
  • 第一节 我国死刑的立法限制33-35
  • 第二节 我国死刑的司法限制35-38
  • 第三节 我国死刑的程序限制38-42
  • 第四节 我国死刑的执行限制42-44
  • 结语44-45
  • 参考文献45-47
  • 致谢47-48
  • 附表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康树华;;死刑存废问题之我见[J];人民检察;2006年12期

2 钊作俊;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02期



本文编号:67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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