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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7 09:06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从恢复国内业务到持续发展壮大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不断改革完善,逐步形成了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其中,市场行为监管已经成为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各国充分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推动金融监管改革,加大了消费者保护力度。我国保险监管也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根本目标,推出了诸多改革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保险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并围绕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与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化改革密切联系的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如何改革,成为一项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深入分析考察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系统地规划设计市场行为监管体系,提出改革目标、思路和重点措施,对于认识保险监管规律,指导我国保险监管改革,具有积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正文共有7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对象、意义、目的、思路、方法、内容及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第2章,对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梳理。国外对保险条款费率监管、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组织体制、反保险欺诈等保险市场行为监管领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2000年以来,国内对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及相关主题的探讨明显增多,研究涉及了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制、保险费率监管、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但总体上看,这些研究通常仅涉及市场行为监管的某个单独的方面,缺乏对市场行为监管各领域的系统全面考察。 第3章,从制度变化和监管实践的角度,回顾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历史变迁,总结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内容与方式,分析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必要性。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经历了监管起步、整体框架初步构建、体系基本形成、以竞争行为为重点、竞争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重等五个阶段。保监会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内涵和外延已经较为清晰,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主要包括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等。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推进市场行为监管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只有不失时机地推进市场行为监管创新变革,才能有效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保险监管的总体目标。 第4章,提出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遵循的原则,分析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与路径。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提高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法制化水平,建立市场长期声誉机制,提升市场行为监管效率,强化监管的有效性。在推进市场行为监管改革中应遵循依法推进与积极创新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循序渐进相结合、坚持放松管制与严格监管相结合、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等原则。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 第5章,对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体系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基本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并重的二元目标。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应当突出依法为民、公开公正、务实高效、综合治理、风险导向等原则。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核心内容包括保险产品费率监管、市场销售行为监管、保险服务行为监管、保险中介行为监管、保险欺诈行为监管等;市场行为监管方式和工具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市场违规行为处理、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监管、信访与投诉处理等。 第6章,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重点与对策。首先是推进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利率费率定价,完善保险产品管理机制,推进保单通俗化便利化改革,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其次,推进市场行为合规监管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经营规则与监管体系,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机制,完善市场行为合规监管组织机制,推进监督检查工具创新。第三,推进保险服务监管改革,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服务评价和信息披露体系,完善保险服务监督和信访投诉处理机制。第四,推进市场行为监管组织与运行机制改革,理顺保险监管内部职责,应理顺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保险行业协会职能,同时,应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量,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健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7章,结论与建议。对主要结论进行综述,提出保险监管政策建议:高度重视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清晰界定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明确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目标;确立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政策取向;系统推进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建立健全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体系。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整体上对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进行系统考察,分析保险市场行为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第二,对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体系进行总体设计,提出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目标、核心内容和工具体系。第三,提出了我国保险市场行为监管改革的目标、原则与思路,确定了产品费率市场化、市场行为合规监管、保险服务监管、监管组织与运行机制等4大改革重点领域,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F84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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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4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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