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人权与国家主权的辩证统一关系
发布时间:2016-08-04 08:13
论文摘要 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是复杂演变的,更是辩证统一的。既存在,我们可以发现在人权与主权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哲学基础——人本主义。人本主义强调人是所有价值体系的最高目标,人类社会所有的行为准则都应是以人为基础目标的,没有超越人以外的活动内容。人权和主权具有价值目标的同源性,是为人的利益服务的。人权是从最直接的角度来阐述人应该具有怎样的权利,主权是从稍间接的角度来规范人可以享有的具体权利。再从主体上来看,人权和主权也出现了重合交叉。一是,人权和主权可能是归属于不同的人,但却不存在价值选择的优先性,都是无差别的人,都可平等地实现人之利益需要;二是,主权在国际对外上是人格化的单元主体,彼此之间以国家利益进行平等的交流合作,这时的主权享有人格化的人权。
(三)人权与主权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时代的到来,每个主权国家都更加重视人权问题,维护国内人民的利益已经成为政府的根本职责。这种已经被广泛认同的职责会促使行使主权的统治阶级建立符合人民根本权益的制度体系,制定有利于国民生存发展的政策。人权促使主权在功能价值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主权也推动着人权的发展。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观点,,国家是一种阶段性的产物,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主权的产生让人权不再是观念上的追求,而是以强有力的国家制度来捍卫人权的实体享有。其次,随着主权活动在国内和国外的增加,让人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成为全人类意义上的人权。当主权发展到消亡阶段时,主权的消亡也带走了所有受民族、国家、人性利益等支配的狭隘人权,让世上所有的人都获得最本质、最美好的人权,实现人类自由的联合体。
综上,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固然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中存在着冲突矛盾,但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我们不能完全地将它们放置于一个分离对抗的状态中去。随着人权与主权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更应该用辩证的视角来加强国家之间的人权对话,消除人权对抗,打破主权壁垒,促使人权与主权和谐共存,以其最大化的功能价值来造福全人类。
本文编号:8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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