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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村民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6-08-04 08:25

   论文摘要 农民,夯实农民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
  发展农村经济是促进农民政治参与的首要条件。马克思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农村改革的路线图,对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安排部署,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改革措施。改革的方向已经确定,现在需要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推进顶层制度设计的落实,发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功效,真正实现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目标。
  (二)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政治参与的现代能力
  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增强农民政治参与意识和素质的基础。党的十八大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在继续提高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程度以及质量水平基础上,通过培训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成人教育,改变在经费投入上重基础教育轻成人教育的倾向;教育资源要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和经营管理素质,培育和造就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同时,下大气力普及民主法治教育,增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教育农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强化公民理性有序的政治参与理念。
  (三)完善农民政治参与制度,保障农民政治参与制度化
  第一,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激发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按照新《选举法》确立的“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平等原则,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构成体现了“同票同权”和“两升一降”的特点,有助于增加农民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话语权,提高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有助于密切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当然,提高基层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的比例仅仅是优化人大代表结构的初步,如何在代表产生机制上防止大户或宗族势力的绑架从而选出真正忠实代表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如何提高基层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从而使他们真正回应本选区民众的利益和呼声,如何完善代表退出机制从而使不能尽职的代表受到及时有效的罢免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此外,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和层次更是优化人大代表构成的治本之策。
  第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实践场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重大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施有具体的法律保障机制。当前,要突出抓好民主选举后的村民参与和民主监督工作,提高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质量。例如,要弱化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使村民自治真正实现农民自己的治理。可以借鉴浙江温岭实验的村民恳谈会制度,试行中立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观察员制度等,有效地实现普通村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可以作为村民会议开会制度的有益借鉴。创新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拓宽农民政治参与渠道。信访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信访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新思路。一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领导接访、民生热线、信访代理等做法;实行联合接访,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信访成本;实行网上接访制度,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根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要求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规范信访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引导农民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三是着力推行“阳光信访”,建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增加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方式,改变以信访数量考核地方和部门工作的简单做法,,引导各地把工作重点转向问题预防和解决之上。
  第四,加强农民组织化,促进农民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农民组织化即农民行动方式的组织化,是农民为了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个人或集体目标,通过特定机制形成各种类型组织的行动与过程。⑤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农民长期以来处于一种比较分散的状态,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随着农村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干群关系、社会治安等公共领域中的矛盾问题通过各种形式凸显,政府在应对公共事务危机中总是力不能及、捉襟见肘。政府要积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经济权益,为农民组织化有效参与社会事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社会、文化和自治组织,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整合能力。农民的组织化提供了合法的利益表达机制、干群矛盾的缓冲机制,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满意度,提升农民与政府的沟通能力,优化乡村的治理结构,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本文编号:8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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