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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6-08-04 08:32

  论文摘要 动漫实漫画和动画片的合称,也包括作用不同,动漫作品融合了众多的抽象和艺术形式,同时必在人数较多的团队合作才能完成,因此这给动漫著作权的界定带来了一些困难。
  (二)商标权
  商标权是对动漫代用品保护的又一利器,动漫多由形象丰富的人物、动物等元素组成,而这些元素并不受著作权的保护,但可以申请动漫作品人物等形象的商标权,例如版权+商标权的双重保护方式来保护权利人对动漫的合法权益。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
  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或不良商家利用动漫衍生品对动漫权利人进行侵权,动漫作品权利人可将其动漫产品外观申请设计专利。
  (四)商品化权
  商品化权,又称形象权,在我国立法中对商品化权并没有规定。个性鲜明的虚拟形象、虚拟角色名称、知名标志通常体现在很多动漫作品中,创造出这些之后,推广到衍生品,广告效应便会在公众中产生,同时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商业价值所以其中包含商品化权。
  成功动漫作用的认可度极高,其衍生品也备受推崇,这些衍生品很可能迅速成长为知名产品,如果权利人不采取行动则会导致侵权行为的猖獗和泛滥,权利人可通过提出不正当竞争之诉方式,保护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

  三、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的困境

  由于动漫卡通形象的核心要素通不是一个纯粹的传统知识产权的客体,而且通常具有很强的商业价值,这样将导致动漫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的提高,盗版猖獗。同时由于我们动漫业起步较低,在保护动漫知识产权过程中立法和执法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并不能很好保护我国的动漫知识产权。
  (一)盗版侵权的猖獗
  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我国动漫产业高速发展,动漫产出数量和员工人数快速增长,目前已有多达七八十万分钟的卡通在广电总局申请立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数百家动漫企业,同时有300所大专业院校开设动画专业。然而,动漫产业发展的强劲势头已受到严重的盗版问题的阻挠,形势不容乐观。不但国外著名的卡通人物常被盗版,国内优秀动画作品也没有逃脱魔掌。例如,湖南三辰公司的蓝宝淘气3000问就遭到16家盗版,损失过亿元,盗版已成为制约我国动漫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动漫产业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进入危机的状态,能否进行有效地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动漫企业发展和生存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情况下,可以从蓝猫案例中看出,一些动漫创作者缺乏对他们自身权利的认识。遇到问题并没有进行任何积极地救济,而只是被动的忍受,这样并不能起到遏制盗版猖獗的作用。此外,弱势的知识产权保护则是最重要的原因。


  (二)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还没有将商品化权纳入立法范围,这样使权力常处于无法行使的状态。例如上述所提到的动漫产品权力人的商品化权,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和限制,因此很难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得到充分的保护。目前的商业化维权只能采取被动的方式,侵权人借此会恶意使用,从而使动漫形象被围困在侵权中被削弱甚至丧失品牌价值。
  不仅如此,非法演绎、非法抢注等侵权行为也严重泛滥,有待有关部门通过立法手段明确规定动漫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同时,,由于动漫人物的虚拟性等因素,动漫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学、电影等其它艺术形式的知识版权侵权,而对我们现在对动漫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识不清,所以我们需要更完善的法律对非法演绎、抢注、商标淡化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加以厘清。
  (三)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刑事方面来看,导致公安机关并不愿介入盗版侵权的案件案件,是因为刑事执法缺少专门机构与力量,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处罚和行政调解的途径解决。 行政执法来看,行政执法不力,对其进行经济重罚、重赔均不够合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罚款数额轻微,这样的规定并不能威慑犯罪分子的侵权行为,制假售假行为也会得到纵容。 而且行政执法部门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 通常处于地方利益的考虑执法部门不愿意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的侵权行为问题。

  四、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思路

  结合我国的实际做法,并对国外动漫知识产权保护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益经验进行借鉴,找出中国的动漫产业走出盗版的思路和方法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方面
  1.对动漫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动漫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要在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其一,仿冒、非法使用。由于这种类型的核心要素包括侵权人人以与权利人同样的方式利用相同的权利客体, 这样公众会产生对其提供的商品与动漫权利人存在某种关系的混淆联想情形。同时还包括侵权物也会直接吸收了原动漫形象的潜在商业价值。其二,采用引入非法演绎、商标淡化、非法抢注等情形。
  2.商品化权纳入立法范围。权利性质混乱、权利认定标准不明、保护范围不清晰、保护期限不确定等问题目前仍存在在商品化权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放弃立法设权的规划。法律价值的实现其实质是权利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过程。所以无论从事前预防还是从事后侵权惩处来看都要专门立法规范商品化权。
  3.加大惩罚力度。在我国的实践重对动漫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小,是造成侵犯动漫知识产权行为的原因之一。因此,惩罚力度太小,无法产生足够让人畏惧违反保护权利人动漫知识产权的权利所需承担的责任。我们有必要需要对知识产权犯罪的现行法律规定进行相关修改,对定罪起点进行降低,处罚力度要加强,以适应打击打击盗版执法的大环境。
  (二)执法方面
  1.赋予行政执法部门充分的执法权。政府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以为了确保为动漫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打击盗版不良事件的过程中不利,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给行政执法部门以充分活跃的执法权力和职责。建议我们的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打击盗版动画行动的过程中应主动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强对动漫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日常监管,通过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对动漫知识产权的保护常态化。此外,鉴于动漫衍生品的特殊属性,执法部门应重点关注动漫衍生品知识产权的保护,严打打击和查处通过非法途径来侵害动漫权力人作品衍生品知识产权的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合作。知识产权保证效果不佳的一个原因是违法成本较低,尤其是涉及到犯罪的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由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脱节,导致盗版侵权行为人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因此为了威慑动漫知识产权侵权分子、提高打击盗版、非法演绎等动漫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效果,笔者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加强合作。比如在盗版率方面,香港是世界上最低的,这是因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结合。在目前动漫知识产权侵权人逃避刑事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实践中注意到需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紧密合作,消除以罚代刑才能从根本上真正的打击从满盗版犯罪行为。
  3.增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的一般领域是不一样的,动漫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人们普遍不熟悉,加上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必然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也淡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然而如何有力保障这方面的保护意识是一个新的问题,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利用有效的宣传,对公民和社会加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不仅要强化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要大力宣传侵犯动漫知识产权的责任。

  五、结语

  在知识型经济中动漫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在我国却遭受了非常严重的盗窃和滥用。动漫作为知识经济的核心朝阳产业,在我国的法律保护不够完善, 盗用、滥用情况十分严重。中国应该从美国和日本的卡通动漫产业的保护中学习引进商品化权,综合运用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专利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动漫产业知识产权,并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环境,从而促进动漫产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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