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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借助监狱警务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6-08-04 08:33

  论文摘要 监狱警务资源主要是监狱在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涉及的人力资源,警物质源,制度资源和信息资源等。加强司法警官院校内涵建设和监狱学人才培养,需要继续推进“校狱结合”育人模式。通过深化警务资源的利用程度,丰富监狱警务资源的利用形式,发挥监狱警务资源在监狱学人才培养上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监狱警务资源 “校狱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

  司法警官教育为监狱劳教系统第一线培养应用型、实践型、技能型的专门人才。监狱学专业人才除了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能力,如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等能力。《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交替的育人模式,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此指导下,司法警官院校(以下简称警院)应施行“校狱结合”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入手,加深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加大内部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就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司法院校与监狱交流合作由来已久 ,但目前来看合作的是浅层的,有必要进一步发掘“校狱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监狱警务资源在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上的作用。

  一、监狱警务资源

  警务资源指的警察履行职责和社会治安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等。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有着独特的警务资源。监狱警务资源主要包括用于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活动中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制度资源和信息资源等。由于监狱环境封闭,不可替代性还包括环境资源。从监狱学人才培养的角度考虑,监狱警务资源具有主要的功用性。监狱管理局和监狱部门负责人以及监狱民警,是监狱警务人力资源的主要构成,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法律运用经验是可利用的监狱警务资源的核心。监狱警务物质资源主要是用于监管改造的监狱建筑和设施及相关物质和技术保障等。监狱中的高墙,电网,醒目标志,监听、视频监控等设施以及干警与罪犯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组成了监狱独特的环境资源。监狱是刑法执行机关,监狱干警实行警务化管理,依法文明进行罪犯改造需要监狱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如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干警的作息时间、住宿规定,请假规定及学习规定等。这些制度资源对于警院监狱学人才警务化管理有种重要的参考意义。监狱机关在运行的过程中形成大量的文字材料,其内部积累的的有关罪犯刑罚执行和变更,教育改造,应急处置等相关材料文字和视频等材料构成了重要的监狱信息资源。这些警务资源对监狱学人才培养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二、借助监狱警务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监狱学专业人才的概念
  这里需要明确三个词语:“监狱学人才”、“监狱工作人才”和“监狱学专业人才”。“监狱学人才”和 “监狱工作人才”是一个交叉并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监狱学人才应包括监狱工作部门的实务人才, 也包括监狱系统产生的以研究监狱学为主攻方向的理论研究人才。当然, 也包括在科研院所专门从事监狱学教学和科研的人才。而监狱工作人才, 不包括在科研院所专门从事监狱学教学和科研的人才。 “监狱学专业人才”包含于“监狱学人才”。本文中 ,主要指在校接受教育的监狱学专业人才。
  (二)监狱警务资源对于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推进意义
  监狱警务资源是“校狱结合”模式下,警院主要的依托资源。充分利用监狱警务资源是监狱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的必然需求,监狱学人才技能的培养离不开实际工作环境,由于监狱机关具有独特性,不能复制和仿造,监狱学人才的培养离不开监狱环境下的训练和情景体验,监狱警务资源的利用具有必然性。监狱警务资源是警院加强内涵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所必需的有效资源。警院要提高教学质量,需要从教师队伍,实训设施,教材资料等多个角度进行建设,发掘监狱警务资源的服务警院形式,充分发挥监狱警务资源作用,是目前警院面对的主要问题。

  三、借助监狱警务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式

  (一)充分借助监狱的人力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
  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监狱人力资源的在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首当其中作用。监狱警务人力资源主要指的监狱工作的实务人才。包括监狱系统中的管理者,部门负责人及监狱一线有着经验丰富的干警。目前警院从事监狱学教学的教师越有60%非来自于监狱一线,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由于事业编制警院教师编制和监狱公务员编制的划分越来越明显,使得两个系统内部人才的交流越来越难。在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跟凸显出具有监狱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警院教师和专家团队成为人才培养过程的短板。
  监狱管理一线优秀干警的成长离不开长期的实践活动,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是我们充分利用的重点。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专业课程的教学;专题讲座的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教材的编写;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新课程的开发;精品课程的建设;教学团队的建设;科研项目的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编写的适用;基层工作实践和改革动态的掌握等 。


  第一,充分利用合作办学,建立实验实训基地等合作平台,邀请行业专家与优秀民警走进学院。在学院及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学院与监狱合作办学是充分利用监狱警务资源的前提。首先要对合作办学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合理与科学的计划,可以从与监狱地缘、监狱特色和监狱押犯上考虑合作重点。在专业指导委员会选择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监狱实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监狱推荐的具有实际经验的优秀民警在进过学院对授课的基本考核后任教期间,由学院教师给予基本的授课技巧协助并有专业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和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实现教师学生“双收益”。
  第二,建立专家团队,加强教师团队的建设。通过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以及监狱项目的研究。将教研和实战两个部门相结合,把教学、管理改造、科研与新技术、新标准的转化、应用、推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务部门的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老师的实践能力、业务水平与科研能力。建设一支强大的双师型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
  (二)充分借助监狱的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
  监狱环境封闭,监管改造形势严峻。监狱有高墙电网岗楼,监舍楼,禁闭室,活动室,操场,医务所,会见室,生产场所,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监听系统,通讯系统等。监狱干警和罪犯由于执行和被执行的关系,有这不能调节的矛盾,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心理和情绪等组成的环境是不能复制的。
  首先,学院加大和监狱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中实践教学最主要的环节, 通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将警院制定实践教学总体方案和实习计划,毕业作业,统一组织到监狱一线实习,由基层狱所指定实习指导教师, 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指导工作。但是由于监狱安全责任的重大,目前学生并不能完全接触一线监管工作,或者监狱不能同时大量将非警学员放入监管区单独完成监管任务(政法干警毕业前本单位实习除外)。
  近几年,曾有人提出办实验监狱,实验监狱是指按照监狱建设的要求, 在行政上赋予学院共建监狱的职能, 由学院与监狱管理局共同承担监狱的管理与教育改造职能, 在学院建设中单独划区按照监狱建设的要求, 规范建立的小型监狱。 目前这种条件是不成熟。可以通过警院老师带队,分组让学生参与短刑犯和出监队,以及积极改造的罪犯小组管理达到学生实习实训的目的,学生小组,人数不多于4人(适应监狱双人双岗制度)。
  其次,教师走进监狱,解决教育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专业课老师通过“校狱合作”平台,, 进行不同周期的挂职锻炼、调查研究等形式, 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实践和深化。短期可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调研,长期锻炼可将老师在监狱的工作时间折合成课时,进行半年到一年的挂职锻炼。可采用一名干警经过面试和试讲到学院任教,等长时间内,相应一名教师到监狱挂职锻炼的人才双向流动等形式使得老师进一步落实到基层工作中去。
  (三)充分借助监狱的信息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
  监狱的信息资源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有形的监狱资源和无形的监狱资源,有形的监狱资源指的是监狱在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形成的大量的宝贵文字或视听,图片等资料。无形的监狱信息是指监狱在运行过程中所反映出的行业发展方向,透视出的工作难点和提出的问题。
  借助监狱的信息资源可以去全面推进警院建设和监狱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监狱建设和发展过程反映出的行业动态和需求的信息资源为司法警员警院全面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依据,成为风向标。
  借助监狱干警自身包涵的信息资源,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为监狱学人才培养提供软设施。如利用向监狱干警来指导图书馆学习资源建设;如通过邀请全省各级领导、民警前来听取知名专家讲学、演讲。通过会后的体会讨论为学院的监狱学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大多元的思考角度和实战人员的体会,同时为学院的学术活动提供参考。通过理论研发合作,提高学院内涵建设。双方要及时发现司法体制构建中理论和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合作和开发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 形成科学的工作新理论、新学科。并将理论成果及时整理、转化, 服务基层实践。
  第三,教师在监狱调研以及专家来院任教和讲座过程中找到的第一手资料,和实践经验和鲜活的素材的有形资源将丰富和充实监狱学人才培养资料库。
  (四)充分借助监狱的警务制度资源推进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
  监狱的警务制度为司法警官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价值。司法警院培养的是预备警察,通过对监狱警务管理制度的参考和吸收,成为监狱学专业学生管理的使得通过将监狱警务制度和司法警院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监狱学人才的自身优势。在教学过程中 日常生活中的有效贯彻和实施促进学生思想政治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行为规范化的全面培养最终成为高素质应用型 复合型合格预备人民警。 通过警务制度的交流与合作, 既可以进一步完善整个司法警官队伍的建设,精神建设,文化建设, 也可以进一步完善警院校风、学风和教风建设,为今后的监狱学人才与监狱接轨打下基础。



本文编号:8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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