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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家庭暴力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08-04 08:57

  论文摘要 现在家庭暴力问题日渐突出,成为对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的主要问题。家庭暴力不仅使女性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也会严重影响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特别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对家庭暴力进行法律干预,所以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提高全民的素质尽量减少家庭暴力发生的次数,发动社会的力量,积极救助家暴受害者,将家庭暴力带来的伤害和代价降到最低,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迫在眉睫。

  论文关键词 家庭暴力 妇女权益 刑事责任

  长久以来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之所以家庭暴力受到我们的关注,是因为它不仅仅对家庭和个人产生影响,也给社会安定带来了威胁,反对家庭暴力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一个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

  专家认为家庭暴力的概念有以下两种不同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中对妇女以威胁、逼迫、武力等方式对其人身权利如人格权、生命健康权进行侵犯致使其精神及肉体受到伤害的强暴行为;还有一部分人则认为,对他人的精神和人身、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只出现在家庭内部才叫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特征特别明显归纳如下:第一,家庭暴力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间,他们之间都存在婚姻关系或是血缘关系,暴力发生的时候基本上都没有外人在场,所以隐蔽性强也就成为了家暴的最大特点。家庭暴力也分为精神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等多种形式,家庭暴力以各种方式对家庭成员的健康权、自由权、平等权、生命权进行严重侵害。第二,就是侵犯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不仅被害人和受害人身份相对特定,也表现在他们都是家庭中的一员如父子、婆媳、夫妻;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受到侵害的对象大都是老人、妇女或儿童这类的弱势群体当中,特别以女性为主,主要表现是妻子受到侵害的情况较多。

  二、我国家庭暴力法律现状分析

  (一)我国家庭暴力法律现状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了:“公民享有健康权”。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禁止针对妇女进行暴力行为的法律也是在进一步完善当中,其中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刑事处罚、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进行参考。对于反家庭暴力的一般性规定为《民法通则》第119条就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害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等费用。二零零一年的新《婚姻法》就增加了反家庭暴力的具体内容,这也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的立法。对于家庭暴力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立法就是《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对于正在实施或是已经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参照第43条规定,有关家庭暴力的具体民事的规定,受害人可以提出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劝阻。对以其他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或虐待的,或重婚,及遗弃构成犯罪的,第45条就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事诉讼法》,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律侦查,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诉。第46条规定,由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离婚的,受害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2005年8月28日全国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经过完善和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当中明确提出:“应该依据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迷信、暴力等手段迫害妇女。”“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要利用自身职责,大力做好家庭暴力事件的方式,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同时还指出“妇女提出的、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施暴者,公安机关应该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再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可以得到“存在下面行为之一的,可以给予五日以下拘留:一对家庭成员施暴,受害人提出要求的;二虐待不能独立生活人的;”依据我国《刑法》,如果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规定对其认定为犯罪,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处理家庭暴力行为的主要法律条款有:杀人罪、伤害罪、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遗弃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分别予以不同的法律定刑。
  (二)我国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家庭暴力法律救济体系,但家庭暴力还没包括在内,不能有效举证家庭暴力行为,司法部门也不能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现象,这些现状都不利于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当前,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表现出下面这些缺点:
  1.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差。当前,我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只是在总体上对家庭暴力行为给予了一定的谴责,并没有涉及详细的规定,涉及明确认定与处罚的内容较少,不能实际操作,在治理家庭暴力方面不能发挥较大作用。
  2.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完善。《婚姻法》当中存在一些民事救济手段,但只适用于双方离婚时。在当前的法律条款中,只有一些民事法律条款,而且也不能有效应对当前出现的家庭暴力行为。我国当前实行的刑法中,并没有专门应对家庭暴力的条款,只能依据刑法中有关罪名确定是否构成了家庭暴力罪,因此,当前实行的刑法中还没有专门涉及家庭暴力行为的条款,而且即使存在一些内容,也在定罪量刑方面定刑偏低。
  3.缺少专门的法律。当前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出台了专门法律,如英语于1994年制订的家庭暴力法,1995年新西兰的家庭暴力法案等。我国当前还没有颁布专门应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只在一些法典当中存在着零散的反家庭暴力条款,而且也不完善与完整,在解决家庭暴力现象时无法可依,因此司法部门也不能有效操作。



  三、反对家庭暴力的对策

  防止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在较长时期内始终坚持,要求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制订专门反对家庭暴力法,利用司法干预,强调媒体各方参与,建立完善的有力支持受暴者的社会支持体系。
  (一)完善立法
  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现阶段国家应对家庭暴力法律还是以婚姻法为主,其中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1995以来,我国各个省市分别制订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到2002年5月止,我国已有10个省市先后推出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还有5个省市在立法计划当中纳入了反对家庭暴力法,28个地区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政府文件。
  我国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只存在于一些法规当中,没有系统性,只作了大致规定,没有详细内容,不利用实际操作,在执法活动中无法可依。所以,我国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出台反对家庭暴力法,司法机关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厉惩罚施暴者,提高法律威信。
  (二)加强司法干预,加大执法力度
  当前,家庭暴力现象越来越多,只依靠妇联等非强制部门的作用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要求公检法等部门尽快涉入。司法干预就是国家利用法律规定对施加家庭暴力行为的人给予严厉打击,有着强制执行的特点,所以利用司法干预可以有效制止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大力应用司法干预手段是摆在司法工作人员面前的主要任务。
  司法人员应该及时转变观念,要认识到家庭暴力不只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事。人民检察院在遇有家庭暴力事件时要根据法律规定逮捕施暴者。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给予被害人公平公正的权力。司法部门还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为广泛,是最普及的部门,在救助老百姓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安部门要在干预家庭暴力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干预家庭暴力行为。
  公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总结关于干预家庭暴力的实践经验,建立完善的有关反对家庭暴力行为处理的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家庭暴力防范工作,大力宣传反对家庭暴力,积极解决各种家庭矛盾,有效治理社会中的各种丑恶现象;严厉打击各种家庭暴力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长期坚持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做好此方面的考核工作,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法律有效保护着妇女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做事可以有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公检法部门要协调联动,将家庭暴力防范于萌芽状态。
  (三)加强舆论监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在社会生活,舆论宣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涌现了大量先进的宣传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敢于向外界公布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让其受到良心的谴责,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改变人们的传统认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同时有效利用各种形式的监督功能,构建有效的妇女儿童保护机制,让社会监督人们的言行,影响施暴者的行为,利用社会各界力量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治疗,利用疏导、教育、安抚等手段逐步消除她们的心理阴影,防止由于错误思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受害妇女给予积极的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应对家庭暴力行为。
  (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
  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应对意识。一是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在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中,很多妇女的文化水平偏低,因此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让妇女学习法律、懂得法律,学会用法,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在家庭暴力面前无能为力。二是教育新时期的女性应该自尊、自立、自强,提高妇女的独立意识,养成正确的荣辱观,始终做到男女平等。在传统封建思想影响下,部分妇女还有着男强女弱的思想,,太过于依赖他人,不能有效的独立。要提高妇女自身的自强、自立精神和水平,教育其不再依赖男人,要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价值,在遇到家庭暴力行为时,要敢于与其做斗争。
  总之,家庭暴力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应对家庭暴力方面要求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认可,应该发挥法律武器的作用,加大处罚家庭暴力行为的力度,大力制止各种家庭暴力行为,在最短时间内消灭家庭暴力现象。



本文编号:8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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