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7 01:31
蔡枢衡先生历经中国近代法学之困境,作为近代西学东渐社会背景中法律改革的中坚力量,其法学本土化立场即法律文化自觉思想乃蔡枢衡思想之深刻性所在。面对“今日”中国法学之困境,蔡枢衡精阐法意,坚秉学人理性,怀持文化自觉,集中对“今日”中国法学及其意识进行批判。蔡枢衡批判“法理之争”两派的主张,认为中国法学不能走“全盘西化”的路子,并且,“原状复古”的途径亦是行不通的;同时蔡枢衡对“今日”中国法学及法学教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探索出“今日”中国法学之病象所在,得出了“今日”中国法学幼稚的结论。继而,基于对“今日”中国法学幼稚病的诊断,蔡枢衡给出了“明日”中国法学之“药方”。蔡枢衡于“明日”中国物质文明与文化向何处去之构建以及先生基于法学本土化意识绘制的“明日”中国法学理想图景,乃中国近代法学思想之精髓。蔡枢衡借由其法学本土化立场,批判中国法的过去,同时建构中国法的未来。故此,我们可以发现,蔡枢衡始终强调建设中国自己的法学即“明日”中国法学应有之新面貌,理应遵循去西方化,寻中国性与存中国性这一基本准则。综上,蔡枢衡之法学本土化思想,对当下中国法学之发展建设提供了另外一种审视的角度,乃蔡枢衡法学...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蔡枢衡“法律与社会”思想之研究
(二)蔡枢衡法学批判思想之研究
(三)蔡枢衡法律思想之总体评价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证分析法
(三)比较分析法
四、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一)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缘起
(二)蔡枢衡于“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三)蔡枢衡于“明日”中国法学之构建
(四)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评价
第一章 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缘起
一、“西学东渐”的社会背景
(一)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
(二)中国文化失去自主性
(三)“留洋派”主导的中国法学
(四)中国法律“全盘西化”
二、“全盘西化”与“原状复古”的礼法之争
(一)法理派“全盘西化”主张
(二)礼教派“原状复古”主张
三、法学本土化思想的提出
第二章 蔡枢衡于“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一、对沈派“全盘西化”论之批判
(一)沈派唯心论
(二)“民族自我意识”之欠缺
二、对反沈派“原状复古”论之批判
(一)自我意识之反自我成分
(二)局限于农业社会之视野—农业社会国情论
(三)无合理根据之反映论
(四)法律、道德合一之唯心论
(五)礼、法合一之反法治论
三、对“法律自法律,社会自社会”之现状的批判
(一)法律与社会脱节
(二)法律缺乏社会根基
四、对“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一)“次殖民地景象”的中国法学
(二)“今日”中国法学之病象——“质低量微”
(三)“今日”中国法学之贫困
第三章 蔡枢衡于“明日”中国法学之构建
一、中国文化之自我创造
(一)自己创造之主体——中国人
(二)自己创造之科学方法论
二、“明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之构想
(一)“明日”中国法学教育应有之新面貌
(二)“明日”中国刑法应有之新面貌
(三)“明日”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第四章 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评价
一、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前瞻性
(一)中国法学本土化研究之先声
(二)基于“民族自我意识”的法律移植新思路
二、蔡枢衡刑法思想中的法学本土化立场
三、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局限性
(一)理论之自我矛盾
(二)社会进化论之理论风险
(三)理论预设缺乏严谨性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A: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本文编号:3772107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蔡枢衡“法律与社会”思想之研究
(二)蔡枢衡法学批判思想之研究
(三)蔡枢衡法律思想之总体评价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证分析法
(三)比较分析法
四、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一)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缘起
(二)蔡枢衡于“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三)蔡枢衡于“明日”中国法学之构建
(四)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评价
第一章 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缘起
一、“西学东渐”的社会背景
(一)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
(二)中国文化失去自主性
(三)“留洋派”主导的中国法学
(四)中国法律“全盘西化”
二、“全盘西化”与“原状复古”的礼法之争
(一)法理派“全盘西化”主张
(二)礼教派“原状复古”主张
三、法学本土化思想的提出
第二章 蔡枢衡于“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一、对沈派“全盘西化”论之批判
(一)沈派唯心论
(二)“民族自我意识”之欠缺
二、对反沈派“原状复古”论之批判
(一)自我意识之反自我成分
(二)局限于农业社会之视野—农业社会国情论
(三)无合理根据之反映论
(四)法律、道德合一之唯心论
(五)礼、法合一之反法治论
三、对“法律自法律,社会自社会”之现状的批判
(一)法律与社会脱节
(二)法律缺乏社会根基
四、对“今日”中国法学之批判
(一)“次殖民地景象”的中国法学
(二)“今日”中国法学之病象——“质低量微”
(三)“今日”中国法学之贫困
第三章 蔡枢衡于“明日”中国法学之构建
一、中国文化之自我创造
(一)自己创造之主体——中国人
(二)自己创造之科学方法论
二、“明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之构想
(一)“明日”中国法学教育应有之新面貌
(二)“明日”中国刑法应有之新面貌
(三)“明日”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第四章 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评价
一、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前瞻性
(一)中国法学本土化研究之先声
(二)基于“民族自我意识”的法律移植新思路
二、蔡枢衡刑法思想中的法学本土化立场
三、蔡枢衡法学本土化思想之局限性
(一)理论之自我矛盾
(二)社会进化论之理论风险
(三)理论预设缺乏严谨性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A: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本文编号:377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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