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诗”正诠
发布时间:2017-09-03 06:24
本文关键词:“格诗”正诠
【摘要】:诗分"格"、"律"的观念在白居易以前已经形成,至其正式提出了"格诗"的名号,与律诗对举。古今学者对于"格诗"概念的含义争讼不休,有律诗说、古体诗说、五言古诗说、齐梁体说诸解,所得结论几乎遍涉中国古典诗歌的诸种体裁。从广义来说,"格诗"本质是古体诗而绝非律诗,从狭义来说,"格诗"即齐梁体。白居易集中另有"半格诗"的名号,或以之为与"格诗"相类的一种半古半律的诗体,实际上"半格诗"的概念并不能成立,它只是对诗集编次状况的客观描述而已。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关键词】: 格诗 半格诗 齐梁体 白居易
【分类号】:I207.22
【正文快照】: 古今学者对于“格诗”概念的真正含义讼谳不休,或云“格诗”为律诗,或以其为古体诗的别称,或以之等同于五言古诗,或云其为齐梁体,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得结论几乎遍涉中国古典诗歌的诸种体裁,差异之大令人惊叹。有鉴于此,笔者拟对“格诗”概念的源流进行梳理,并细致辨正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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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8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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