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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及其理论形态 哲学网:哲学学术门户网站,Philosophy,哲学家

发布时间:2016-09-25 08:37

  本文关键词: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及其理论形态,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作者简介】阎孟伟,南开大学哲学院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一种实践哲学、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这是30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最重要的理论贡献之一。然而,从理论上论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这还仅仅是我们重新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特质的开端,更进一步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本文意欲分析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怎样理解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形成过程以及它的本体论内涵;这一本体论内涵使马克思实践哲学采取了怎样一种理论形态;这种理论形态对于我们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意味着什么。

  一、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最初表达

  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史脉络上看,马克思创立实践哲学的动机早已萌生在他早年对哲学与现实世界的关系的独特思考中。1836年,马克思从波恩大学转入柏林大学之后,起初曾专心于法哲学的研究,并试图仿效康德先验哲学和费希特构建体系的公理化方法,从法的思维规定出发先验地构造出“法的形而上学”的公理体系。但在阅读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理论之后,马克思开始意识到,他所建立的法的形而上学以及建立这种形而上学的方法遇到了理论与现实、实有与应有之间的矛盾。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原理》中把法哲学定义为“以法的理念,即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为对象”的科学,即认为,一方面法的概念其自身规定性的展开必然具有现实性,必然会成为现实化的各个环节,而不会仅仅停留在思维的抽象规定中;另一方面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及其发展也必然要体现概念的必然性,从而具有合理性。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是相当深刻的,它促使马克思从积极的方面领会黑格尔哲学,放弃了建构法哲学公理体系的念头转而从国家和法的现实形态中探究法的理念。如他所说:在法、国家、自然界、全部哲学方面,“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细心研究对象本身,决不能任意分割它们;事物本身的理性在这里应当作为一种自身矛盾的东西展开,并且在自身求得自己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1982年,第10-11页)这一思考强化了马克思对哲学与世界、理论与现实的理解,更注重理念的现实化,他声称:“哲学已经不再是为了认识而注视着外部世界;它作为一个登上了舞台的人物,可以说与世界的阴谋发生了瓜葛……然而像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来了天火之后开始在地上盖屋安家那样,哲学把握了整个世界以后就起来反对现象世界。”(同上,第135-136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哲学称之为一种能够变成实践力量的自由的理论精神,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尘世的现实。

  尽管在这个时候他对实践的理解主要还是取之于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而不是他后来所强调的“感性活动”,但他在最初使用实践这个概念时,就赋予它“改变世界”这个基本含义,这在马克思那里是始终如一的。

  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正是西欧各国从传统的封建社会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经济上和政治上相对保守、落后的德国在英法政治革命的强烈震撼下也到处涌动着变革的潮流。面对这种社会境况,马克思强烈地意识到,哲学已经不能再封闭于自身之内,而应当在危机四伏的现实世界中冲锋陷阵。在他看来,,哲学并不是在世界之外的遐想,而是在这个世界中产生出来的,并且只有同这个世界相互作用才能保持自己旺盛的生命力。他激情满怀地说:“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的最美好、最珍贵和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正是那种用工人的双手建筑铁路的精神,在哲学家的头脑中建立哲学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995年,第219-220页)为此,马克思对当时“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的德国哲学非常不满,强调哲学作为一种意志力量,必然要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变成一种实践力量同世界相互作用。由此,马克思第一次提到了哲学的外部表现形态问题。他坚信,真正的哲学作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必须与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哲学不再是同其他各特定体系相对的特定体系,而是变成面对世界的一般哲学,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正获得这样的意义,哲学正变成文化的活的灵魂,哲学正在世界化,而世界正在哲学化”。(同上,第220页)不难看出,这个思想已经预示着马克思同传统形而上学彻底决裂的独特方式,即不仅从内容上,而且从外部表现形态上重新定位哲学,重新考察哲学所面临的问题。

  在大学毕业后的《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是抱着使“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力量”的信念投入到对德国封建专制制度乃至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批判中。此时,他接触到大量有关物质利益与国家和法的关系问题,并发现黑格尔的国家理念在现实中处处碰壁,这使他不能不怀疑黑格尔国家观是否真的具有现实化的可能。《莱茵报》被普鲁士政府查封后,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国家观不再抱任何希望,他认识到,国家根本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那样是普遍理性的体现,更不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作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外在必然性”和“内在目的”决定着家庭和市民社会,相反,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政治国家的天然基础和人为基础,是国家的前提。黑格尔把绝对的伦理理念看成是“无限的现实精神”,而把来自市民社会普遍经验的市民精神看成是“假象”或“现象”,并认为绝对的、无限的伦理精神把自己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两个有限的领域,目的是返回自身。对此,马克思毫不客气地指出,这是一种“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在这个逻辑中,作为出发点的事实没有被理解为事实本身,而是被理解为神秘的结果,而观念除了“形成自为的无限的现实的精神”这一逻辑的目的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目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02年,第12页)哲学的实践精神必须摆脱思辨哲学的神秘逻辑,它不是绝对理念回归自身的逻辑运动;面对现实世界中的苦难的呼声,它应成为改变世界的思想武器。

  1844年春,马克思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两篇文章《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初步奠定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主题即人的解放。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把人的解放理解为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的历史过程,肯定了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历史进步价值,同时也指出了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性和不彻底性,提出将政治解放推进到人类解放的历史任务;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称人的解放就是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革命,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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