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与理性
发布时间:2025-07-19 02:10
裁判文书直接涉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直接利益,其制作质量的高低是反映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一扇窗口。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化现象并不会成为主流。只有在规范格式的框架下,坚持理性思维,准确把握特定案件的具体特性,在释法说理时合理平衡法理与情理,以法理为主,情理为辅,才能制作出符合规范的高质量裁判文书,实现司法公正。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研究的逻辑起点:裁判文书的语体与格调
(一)裁判文书的语体
(二)语体特征决定了裁判文书的格调和语言
三、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化表达现象
(一)古代判词中的诗意化
(二)裁判文书诗意化现象分析
四、裁判文书中的理性思维与个性表达
(一)理性思维是裁判文书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
(二)语体要求裁判文书理性表达,庄重朴实,权威严肃
(三)理性思维是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保障
(四)裁判文书中的理性思维需要个性表达
五、裁判文书制作应在理性思维制约下展示个性
(一)裁判文书制作时首先要坚持理性思维
(二)裁判文书应该体现个案的特性
(三)裁判文书中应该以法理为主,情理为辅
六、结语
本文编号:4057816
【文章页数】: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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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二、研究的逻辑起点:裁判文书的语体与格调
(一)裁判文书的语体
(二)语体特征决定了裁判文书的格调和语言
三、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化表达现象
(一)古代判词中的诗意化
(二)裁判文书诗意化现象分析
四、裁判文书中的理性思维与个性表达
(一)理性思维是裁判文书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
(二)语体要求裁判文书理性表达,庄重朴实,权威严肃
(三)理性思维是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保障
(四)裁判文书中的理性思维需要个性表达
五、裁判文书制作应在理性思维制约下展示个性
(一)裁判文书制作时首先要坚持理性思维
(二)裁判文书应该体现个案的特性
(三)裁判文书中应该以法理为主,情理为辅
六、结语
本文编号:405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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