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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义务之法理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28 13:31
【摘要】: 人具有天然的社会属性,意味着人不但能够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资源,还必须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由此,救助陷入生存与发展危机之中的弱者已不仅仅是一项道德层面的要求,而必须纳入法律的视野。本文主要基于人权保障、社会合作以及社会风险分担等理念出发,结合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的方法,对法律层面的救助义务予以了法理学意义上的深入思考,并对救助义务存在的各个领域和三种不同意义的救助方式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认为国家、社会和个人作为救助义务的不同主体,应根据各自的特性合理分担对弱者的救助责任。与此同时,文章还对救助义务纳入法律视野的规制予以了必要性的探析,以求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弱者的权益能够获得更好的维护与保障。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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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丽清;一般救助义务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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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冬;出租车司机弃置伤者致死案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2 王雪晶;民事救助义务研究[D];辽宁大学;2012年

3 杨箐;旁观者的救助义务研究[D];扬州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6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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