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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教义学在法律方法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1-03-01 16:09
  法教义学的核心思路是尊重法律文本的权威性,然后解释、适用。法教义学的这种实践性特质,可以贯穿于法律方法的各个阶段。法律方法可以划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漏洞补充、法律推理等四个方面,这个四个方面体现了法律职业者应用法律方法的基本阶段。司法实践中,法律方法的各个阶段都可以应用法教义学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并保障法律职业的特性,从而起到既保证法律客观性、确定性,又包容法律价值判断的实践性目标。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0,(02)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法教义学的立场及其实践性特质
    (一)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
    (二)法教义学的实践性特质
二、法律方法及对法教义学的需要
    (一)法律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二)法律方法论对法教义学的需要
三、法律方法中法教义学的具体应用
    (一)法律发现
    (二)法律解释
    (三)漏洞补充
    (四)法律推理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法教义学的结构与演变[J]. 陈辉.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1)
[2]法教义学的逻辑[J].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白斌.  清华法学. 2016(04)
[3]“法民关系”影响下的法律思维及其完善[J]. 凌斌.  法商研究. 2015(05)
[4]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方法论反省——以法学与司法的互动关系为重点[J]. 孙海波.  东方法学. 2015(04)
[5]法教义学:力量与弱点[J]. 纪海龙.  交大法学. 2015(02)
[6]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J]. 雷磊.  中外法学. 2015(01)
[7]实践视角下的社科法学:以法教义学为对照[J]. 李晟.  法商研究. 2014(05)
[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J]. 谢海定.  法商研究. 2014(05)
[9]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J]. 侯猛.  法商研究. 2014(05)
[10]法律漏洞类型化及其补充——以物权相邻关系为例[J]. 纪海龙.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4)



本文编号:305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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