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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功利思想的结构性矛盾及其演进

发布时间:2021-09-28 04:17
  传统中国以术驭法而非以法抑术的政治实践,凸显了法家思想法与术之间的矛盾关系。那么,为何术能够替代法成为法家思想的主要实践形式?为何法的治理主张和精神未获承继,而势最终变成了君主专制之势而并非法治之势?实际上,先秦法家思想存在公共利益与君主利益两种不同取向,从而形成了结构性矛盾,厘清这两种取向及其结构性矛盾发展的脉络,进而解构其法、术、势的阐述,不失为解答这些问题的路径。一般来说,公共利益取向的法家强调道的客观确定性,认为应以规范促进共同利益,主张公共利益优先,强调君臣共治、法治为主,因此,势即法之势。而君主利益取向的法家则利用道的主观玄虚性,基于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的逻辑,主张君主利益优先,强调君主独裁和术治为主。这时,势就成为君主之势。申不害、商鞅、慎到等的功利思想虽然各有侧重,但在基本逻辑上体现着两种取向的结构性矛盾。作为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竭力融合君主利益与公共利益,化解两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达成了其思想在逻辑上的自洽。但是,在君主至上的传统政治实践中,韩非以道的主观玄虚性吸纳其客观确定性,实际上使得君利与公利之间的冲突更加凸显,从而使得君主利益处于优先地位。这就为法家侧重君主利益的论...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73(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家学者功利思想中公利与君利间的张力
二、韩非功利思想对法家思想裂隙的弥合
    (一)道的主观玄虚性吸纳道的客观确定性
    (二)“君臣利异”下的君利优先接合“君民共利”
    (三)以君主独裁将法工具化
    (四)以术治内核涵盖法规范
三、不同利益取向的先秦法家思想之得失与嬗变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韩非对君主专制绝对确定性的追求[J]. 乔健.  兰州大学学报. 2001(01)
[2]论韩非的人治思想[J]. 江荣海.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01)
[3]评韩非的君主独裁思想[J]. 陈哲夫.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03)



本文编号:34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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