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昂格尔的现代法治观
发布时间:2017-05-1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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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中西方不同学者对西方法治的认知和解读有所差异,但将西方法治定义为自由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是基本共识。无独有偶,昂格尔也同样认为西方现代法治是西方社会发展到自由主义社会之后才产生的,是外在于非西方国家的,不是每个国家都可以、都能够催生出法治。在昂格尔的论述中,他将法治称为法律秩序,认为西方法律经历了习惯法、官僚法、法律秩序三种概念演变,但是作为批判法学的领袖人物之一,昂格尔对现代西方法治主流,即以多元民主、自由市场、三权分立为核心构建起的自由主义法学理论展开过猛烈抨击。在眼见批判法学即将达到高潮之际,昂格尔笔锋直转,从批判西方自由主义转向进一步推动西方自由主义向前迈进。在他看来,西方自由主义在进入福利合作国家阶段后并没有继续前进,而是陷入停滞,既不能全面维护个人权利来实现形式平等,同时寻求实质平等的努力也渐渐败坏了西方长久以来的法律形式主义分析方法。批判法学学者大多数都是只批判而不建设,昂格尔却是既批判又建设,毫不吝惜对自由主义法律制度和理论加以整体批判,包括消极和积极两个部分,也就是消极地对某种模式给予批判,积极地试图提出另一种可资替代的构想。前者是解构,揭示出当下西方国家司法的弊端;后者是重建,针对弊病所在,对实现自由民主社会的过程中司法应当承担的功能、为完成此功能所运用的方法加以构想,提出其法治国家愿景。本文拟从对昂格尔的法治批判研究入手,探析昂格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法治批判和重建的原由及方法,认为昂格尔对塑造人类美好生活的法治愿景是值得赞美的,但其路径方法值得商榷,缺少可行性保障。然而,昂格尔洞察西方现代法治的眼力和睿智又为我们打开一扇通往学习西方法治的不同道路,也为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提供诸多有益的思想资源。本文除去引言部分,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昂格尔的生平、学养和使命、问题意思和学术路向,为后文阐述昂格尔法治思想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从个体与群体的变动关系中把握现代法治的形成过程及其陷入困境的原由;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昂格尔现代法治思想,既包括其对西方现代法治的批判,也包括他对西方法治重建的设想和努力;第四部分是笔者对昂格尔法治理想的反思,提出对其法治变革设计中某些部分的质疑和其法治思想资源对中国当下的参照作用;最后一部分是结束语。
【关键词】:现代法治 个体与群体 批判法学 法律形式主义 理性化法律分析
【学位授予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09.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引言8-11
- 一、现代法治的批判者11-15
- (一)昂格尔的生平、学养和使命11-13
- (二)抽象的栖息:昂格尔的问题意识及其学术路向13-15
- 二、现代法治:个体与群体之间15-22
- (一)紧张的博弈:三种法律概念下的个体与群体16-17
- (二)高级规范:现代法治生成条件17-19
- (三)现代法治解体:个体与群体张力不断19-22
- 1.形式主义法律分析方法的胜利19-20
- 2.理性化法律分析的转向20-22
- 三、昂格尔的法治观:批判与重建22-30
- (一)现代性危机下的法治22-26
- 1.西方现代法治的两种虚假假定23-24
- 2.法律方法在困境中举步维艰24-26
- (二)昂格尔的法治理想26-30
- 1.重新定位的司法作为法治改革主体26-27
- 2.司法裁判的依据:情境导向的类比推理27-28
- 3.超级自由主义构想28-30
- 四、对昂格尔的反思及其教益30-37
- (一)对昂格尔法治思想的反思31-33
- 1.司法作为法治变革推动者的问题阈限31-32
- 2.超级自由主义是否可能?32-33
- (二)昂格尔与当下中国33-37
- 1.裁判中立的现实意义33-35
- 2.能动司法的可行性35-37
- 结语37-39
- 参考文献39-42
- 后记4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孙笑侠;司法权的本质是判断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十大区别[J];法学;1998年08期
2 漆多俊;论权力[J];法学研究;2001年01期
3 赵红军;;昂格尔视域中的法治[J];清华法治论衡;2005年02期
本文关键词:论昂格尔的现代法治观,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6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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