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治评估“地方化”的理论反思
发布时间:2017-08-23 11:19
本文关键词:我国法治评估“地方化”的理论反思
更多相关文章: 法治评估地方化 地方法治评估 评估标准 客观公正性
【摘要】:我国法治评估存在着三种类型。但这些类型中都存在一定的"地方化"取向,表现为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设计的地方化、评估范围、对象和内容的地方化、评估主体和评估程序的地方化,并容易产生法治的"地方割据"化、碎片化和局部化、机械化和教条化、无灵魂化和精神缺失等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法治存在着一定的法治地方中心主义、法治地方保护主义、法治地方保守主义、法治功利主义和法治工具主义倾向。必须处理好法治评估中的相关问题和几个基本关系,以推动法治评估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作者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法治评估地方化 地方法治评估 评估标准 客观公正性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4BFX030)
【分类号】:D920.0
【正文快照】: 自20世纪80年代下半叶以来,法治评估(evaluation to rule of law)作为一种“量化方式”测量与评价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法治水平或者法治程度的做法,已经被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广泛接受或者采纳。在我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于2006年开始推行国内第一个地方法治评估试点,一些省、市、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郭云忠,苏肖;法学院教育的地方化与国家化[J];河北法学;2004年04期
2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 吉;警惕司法权地方化[N];人民法院报;2003年
,本文编号:72473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724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