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理及适用
发布时间:2022-01-05 19:16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任何强迫手段迫使任何人认罪和提供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其源于罗马法的“任何人都没有控诉自己的义务”。我国应当制定并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定。本文的写作较多的运用了比较和文献的研究方法,通过比较分析界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分析阐述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意义,剖析了其与相关立法的联系,归纳总结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的法律适用及保障机制。本文的内容由三章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及渊源。主要介绍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渊源,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规定使得侦查权的行使方式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为了保障人权、遏制刑讯逼供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应当制定并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律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律规定确实有其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详见正文。第二章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及其相关制度的剖析。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鼓励自愿供述:法律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同时,应当鼓励自愿供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ABSTRACT
摘要
第一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渊源及立法意义
第一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及渊源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理及渊源
第二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侦查权的限制及其促进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行使侦查权的限制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行使查侦权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 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现实意义
一、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必要性
二、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可行性
三、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辨析
第一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鼓励自愿供述之关系辨析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关系之协调
二、司法实践中应当鼓励自愿供述
第二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之关系辨析
一、“沉默权”的涵义
二、从不同的角度看“沉默权”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的关系
第三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遏制刑讯逼供、非法证据的排除和“无罪推定”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遏制刑讯逼供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非法证据的排除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无罪推定
第三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适用及保障机制
第一节 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体制观念的改变
一、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转变司法观念
二、改革现行的司法体制
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宪法性地位
第二节 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依赖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外在保障
一、律师辩护制度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的重要性
二、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依赖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外在保障
第三节 构建权利告知程序、供述激励机制,推动侦查讯问制度改革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告知程序
二、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供述激励机制
三、积极推动侦查讯问制度的改革
第四节 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供述排除的现实条件及意义
二、建立以“程序违法性”为标准的非法供述排除规则
第五节 建立预防侵权的规则及救济规则体系
一、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预防侵权的规则
(一) 建立口供可采性标准
(二) 强迫自证其罪的证明责任的倒置
(三) 预防证人被强制出庭作证制度中的证人证言自证其罪的情形
二、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侵权救济的规则体系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若干问题之展望[J]. 陈光中. 法学. 2008(06)
[2]从“应当如实回答”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J]. 樊崇义. 法学研究. 2008(02)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论[J]. 周宝峰.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3)
[4]对沉默权规则的理性呼唤[J]. 章克勤,金泽刚. 政治与法律. 2000(01)
[5]试探无罪推定在中国的确立和贯彻问题[J]. 卢勤忠. 法学. 1998(10)
本文编号:3570924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ABSTRACT
摘要
第一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渊源及立法意义
第一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法理及渊源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法理及渊源
第二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侦查权的限制及其促进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行使侦查权的限制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行使查侦权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 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现实意义
一、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必要性
二、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可行性
三、增设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辨析
第一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鼓励自愿供述之关系辨析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自愿供述关系之协调
二、司法实践中应当鼓励自愿供述
第二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之关系辨析
一、“沉默权”的涵义
二、从不同的角度看“沉默权”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的关系
第三节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遏制刑讯逼供、非法证据的排除和“无罪推定”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遏制刑讯逼供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非法证据的排除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无罪推定
第三章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适用及保障机制
第一节 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体制观念的改变
一、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转变司法观念
二、改革现行的司法体制
三、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宪法性地位
第二节 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依赖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外在保障
一、律师辩护制度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的重要性
二、适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依赖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外在保障
第三节 构建权利告知程序、供述激励机制,推动侦查讯问制度改革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告知程序
二、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供述激励机制
三、积极推动侦查讯问制度的改革
第四节 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供述排除的现实条件及意义
二、建立以“程序违法性”为标准的非法供述排除规则
第五节 建立预防侵权的规则及救济规则体系
一、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预防侵权的规则
(一) 建立口供可采性标准
(二) 强迫自证其罪的证明责任的倒置
(三) 预防证人被强制出庭作证制度中的证人证言自证其罪的情形
二、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侵权救济的规则体系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若干问题之展望[J]. 陈光中. 法学. 2008(06)
[2]从“应当如实回答”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J]. 樊崇义. 法学研究. 2008(02)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论[J]. 周宝峰.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3)
[4]对沉默权规则的理性呼唤[J]. 章克勤,金泽刚. 政治与法律. 2000(01)
[5]试探无罪推定在中国的确立和贯彻问题[J]. 卢勤忠. 法学. 1998(10)
本文编号:35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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