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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明朝法律审视明朝女性社会地位

发布时间:2018-02-01 04:29

  本文关键词: 明朝 女性 社会地位 出处:《兰台世界》2013年06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大致介绍明代法律有关未婚和成家以后法律权利之规定和女性犯罪和犯罪后宽恕情况,透过和以前朝代有关法律作对比,探究明朝女性的社会地位;详细考察明代法律具体实践与社会事实情况,揭示明朝女性社会地位"有低有高"。
[Abstract]:This paper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the Ming Dynasty concerning the legal rights of unmarried and married women and the situation of women's crime and forgiveness after committing crimes. By comparing with the relevant laws of the previous dynastie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social status of women in the Ming Dynasty. The detailed investigation of the legal practice and social facts of the Ming Dynasty reveals that the social status of women in the Ming Dynasty was "low and high".
【作者单位】: 漯河市委党校;
【分类号】:D929;K248;C913.68
【正文快照】: 一、明朝法律对女性权利之规定1.未出嫁时的法律地位。若女孩还未出嫁,又称在室女。由于深受男尊女卑思想观念的影响,女子在家服从父辈及以上辈;此外,又受“长先幼后”之思想影响,相同辈之中年龄大的女性,对年龄小的女孩和男子相比有优势。明朝律令中对“诸殴兄姊者”处罚严厉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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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现U,

本文编号:14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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