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司法管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5 05:18
【摘要】: 我国的封建司法制度源远流长,在世界司法史上别具一格,独树一帜,仅在司法管辖制度中就足以反映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数千年的成就。司法管辖制度是我国古代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明确、合理的确定司法案件的管辖,对于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诉讼任务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古代法律很早就对审判机关管辖案件的权限范围作出了一定划分,并规定司法官吏违反管辖权限范围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古代诉讼中不仅存在级别管辖,也同时存在着地域管辖和一些专门的管辖,并且有些朝代规定的制度已相当完备,有关反面约束的责任机制内容也比较丰富。从大量的案例出发,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我们可以更具体地了解古代司法实践对这些制度规定的坚持与背离情况。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9
本文编号:2664530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9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周大军;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2 严椺;唐代前期的皇权与司法[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3 高肖;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来华外人的司法管辖(1796-1840年)[D];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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