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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律学转型举隅——以吴翼先《新疆条例说略》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9 09:14
  清代律学,名家辈出,其律学作品主要是清律的注释。至乾嘉之际,受政治与学风的影响,律学发生了相应转型。其中,吴翼先的《新疆条例说略》可谓典型。作者在长期的幕友生涯中,发现自乾隆朝新疆局势稳定后,关于新疆的条例逐渐增多,并且时时变化,给司法官员带来了许多应用上的困扰。因此决定理清这些条例,所以写作此书。本书脱离了大清律注释的框架结构,以发遣新疆的条例为专门研究对象,且关注当时最新的时政局势,体现出一种律学研究的转型。这种向现实性和专门化的转型,在某种程度上也能代表律学的"通经致用"的发展方向。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6(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吴翼先及其《新疆条例说略》考证
二、《新疆条例说略》的成书与律学特色
    (一) 全书的体例与内容
    (二) 全书的律学特色
三、从《新疆条例说略》看清代律学的转型
    (一) 《新疆条例说略》的时空维度
    (二) 《新疆条例说略》的政治维度
    (三) 《新疆条例说略》的学术维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清代的罪犯发遣新疆制度[J]. 刘炳涛.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1)
[2]清代西北的犯屯[J]. 王希隆.  西北民族研究. 1988(02)



本文编号:31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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