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9 19:30
本文关键词:我国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研究
【摘要】:2013年实施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08条、209条、210条增加了检察建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民事检察建议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事检察建议在适用上具有全面、广泛和灵活的特点。与抗诉相比较,民事检察建议可以简化法律监督程序,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讼累,不仅能够提高效率,也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和谐司法。民事检察建议作为检察建议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细分为一般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民事检察建议实现了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同级监督,有效地缓解了法院与检察院的紧张关系。但是在实践中民事检察建议还是存在种种问题,例如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对于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回复以及落实其检察建议的硬性规定,这势必会影响检察建议的效力。 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是指人民检察院为防止司法不公及减少违法活动对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法律监督,使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民事检察建议启动审查机制的效力。然后对再审检察建议和一般检察建议的效力进行分别研究得出各自的效力: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一种新途径,是检察机关对同级人民法院启动案件复查机制的建议,是否启动再审,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一般检察建议对于再审检察建议来说,是为一种补充,可以对审判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是人民法院对该一般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启动违法行为审查机制的建议,是否认定违法并进行改正,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一般检察建议不具有引起再审的效力。然而从当前民事检察建议的现状分析,民事检察建议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未达到预期实效、被建议对象异议权缺失导致民事检察建议滥发、社会认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自己关于完善检察建议效力的建议:一、赋予民事检察建议合理、必要的强制性;二、继续完善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程序规定,保证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实效性;三、建立引导机制,形成有条件优先适用再审检察建议机制;四、严格履行检察建议形式及程序要求;五、扩大检察建议的社会影响力;六、赋予被建议对象异议权,提高民事检察建议的质量。
【关键词】:检察建议 效力 法律监督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1;D926.3
【目录】:
-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信息5-6
- 中文摘要6-7
- Abstract7-11
- 1.引言11-14
- 1.1 研究问题的背景11
- 1.2 研究的意义及方法11-12
- 1.2.1 理论意义11
- 1.2.2 实践意义11-12
- 1.2.3 研究方法12
- 1.3 国内研究现状12-14
- 2.民事检察建议的立法背景、概念和分类14-20
- 2.1 检察建议的立法背景14-17
- 2.1.1 同级不能抗诉制约了民事检察力量的发挥14-15
- 2.1.2 抗诉监督范围过窄限制了监督力度15
- 2.1.3 民事抗诉办案时间长、环节多,达不到预期的监督效果15
- 2.1.4 民事再审改判率低,制约了民事抗诉的积极性15-17
- 2.2 民事检察建议的概念和分类17-18
- 2.2.1 民事检察建议的概念17
- 2.2.2 民事检察建议的分类17-18
- 2.3 民事检察建议效力的概念18-20
- 3.一般检察建议的效力20-25
- 3.1 一般检察建议的价值20-21
- 3.1.1 公权力监督公权力的要求20
- 3.1.2 有助于拓展民事诉讼的监督范围20-21
- 3.1.3 有助于保障诉讼活动的合法性21
- 3.2 一般检察建议的具体效力21-23
- 3.3 一般检察建议的调查程序23-25
- 4.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25-35
- 4.1 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定位与价值25-27
- 4.1.1 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定位25-26
- 4.1.2 再审检察建议的价值26-27
- 4.2 再审检察建议的具体效力27-30
- 4.3 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30-33
- 4.3.1 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制度之异同30-31
- 4.3.2 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制度之优缺点31-32
- 4.3.3 再审检察建议不是抗诉权的下放32-33
- 4.4 再审检察建议与错案责任追究制33-35
- 5.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在实践中的问题35-37
- 5.1 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未达到预期实效35
- 5.2 民事检察建议没有统一规范的文本,使效力大打折扣35-36
- 5.3 被建议对象异议权缺失,民事检察建议质量难以保证36
- 5.4 民事检察建议的社会认可度不足36-37
- 6.完善民事检察建议效力的建议37-41
- 6.1 保证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实效性37
- 6.2 赋予被建议对象异议权37-38
- 6.3 建立优先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引导机制38
- 6.4 强化一般检察建议的效力38-39
- 6.4.1 加强联系沟通38
- 6.4.2 实行定期回访38-39
- 6.4.3 主动争取支持39
- 6.5 严格履行民事检察建议形式及程序要求39-40
- 6.6 扩大民事检察建议的社会影响力40-41
- 中外文参考文献41-43
- 攻硕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43-44
- 结语4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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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6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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